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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天津市委會提交關于京津冀協同發展一攬子提案
建議財稅協同改革、環保協同立法、產業共同轉型升級
人民政協網天津2月29日電 在1月23日召開的天津市政協十三屆四次全會上,民建天津市委會將近一段時間以來調研產生的若干關于京津冀協同發展問題作為提案提交大會。
據民建天津市委會秘書長畢春光介紹,民建天津市委會抓住京津冀協同發展大文章作為各專委會調研課題,并動員各區委會、相關支部成立子課題組認真參與調研論證。除大會發言外,僅集體提案就提交了《關于京津冀協同發展的財稅協同改革的建議》、《關于拯救鹽田 保護京津冀生態環境的建議》、《關于在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中天津應把先進制造業做優做強的建議 》、《關于構建京津冀區域環保立法協同機制的建議》、《關于利用自貿試驗區發展離岸貿易 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建議》、《關于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幾點建議》、《關于推動京津冀區域產業轉型升級的對策建議》等。
“京津冀三地財力差異巨大,醫療、衛生、教育等公共服務資源以及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資源也存在巨大差異,必然導致優質生產要素加速向北京聚集,三地發展差距將進一步加大。我們在調研中發現,現行稅收政策難以適應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戰略要求,京津冀地區城市產業結構相差懸殊,稅收政策差異影響京津冀產業布局。”民建天津市委會認為,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不利于京津冀協同發展。他們提出京津冀協同發展的財稅協同改革建議:規范促進京津冀市場一體化的稅收政策,首先做到京津冀區域內稅收政策統一,應加快由區域稅收優惠政策向產業稅收優惠政策轉變,并創新優化京津冀產業布局的稅收政策。制定鼓勵促進發展產業目錄和不宜發展產業目錄。稅收政策制定部門根據鼓勵促進發展產業目錄,健全完善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完善產業稅收優惠政策體系。
“為保證京津冀區域環境保護立法和諧有序進行,應改變目前地方立法內容差異大,缺乏協調現狀。”民建調研建議,充分發揮國家層面立法主體的統領作用,將京津冀區域環保問題中關系到全國統籌協調的問題上升為立法層級較高的全國性立法,以保障京津冀區域環保問題的有效解決。
“要靠自由貿易實驗區推動京津冀地區的制度創新,加快與國際規則接軌,進而提升開放水平。借重自由貿易實驗區的金融創新,通過發展離岸貿易,在產業轉移、創新合作、產業鏈延伸等方面做好京津冀協同發展服務。”民建天津市委會提出,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要繼續優化產業發展結構,加強產業互動與互補。建議以京津廊保唐地區為示范,協調制定相關規則與機制,通過用地產業、交通、生態合理布局,促進區域空間結構的優化。建設一體化公路交通系統,促進全面互聯互通。(李寧馨)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民建 天津市 京津冀協同發展 提案 財稅協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