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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公權,保障人權
民革安徽省委建言“法治GDP”建設 促進經濟發展將法治建設成為一種常態化的社會管理方式和生活方式
本報訊 在2016年2月16日開幕的安徽省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上,民革安徽省委提交集體提案,建議安徽省選擇法治建設基礎較好的城市作為試點,建立“法治量化評估體系”。
“法治量化評估體系簡稱‘法治指數’,又稱‘法治GDP’。”提案執筆人、安徽省政協委員周世虹律師在接受采訪時說,“實施這個體系的目的是評估整個社會的法治狀況。哪些指標高,值得繼續努力;哪些指標低,是需要著重解決的問題;還可以設置一些目標,引領社會法治方向。”
“該體系更加重視法治現狀、社會效果以及公眾的觀感和評價,具有較強的客觀性、公正性和較高的可信度。”周世虹說,法治量化評估體系由獨立于政府之外的學術研究機構和社會民間組織負責進行策劃、設計和組織實施,由法律專家、學者、媒體、機關工作人員、自由職業者和普通民眾等社會各界人士參與打分。
民革安徽省委認為,建立和實施“法治量化評估體系”將法治從一個宏大、抽象的理論術語切換至鮮活的社會實踐中,不僅可以評價法治建設程度,引導法治建設發展方向,便于人民群眾對法治建設工作進行監督。“法治量化評估體系”的建立不僅可以規范公權,還可以保障人權,將法治建設成為一種常態化的社會管理方式和生活方式,對于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一個國家司法制度越有效、財產權保護越明確、政府運作越順暢,整體財產價值也就越高。”民革安徽省委認為,法治本身就可以創造經濟GDP,“法治量化評估體系”的建立可以改善投資環境,促進經濟發展。
(李原 胡方玉)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民革 安徽省 法治GDP 法治量化評估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