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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陳滿案助推司法進步
臨近春節,備受社會關注的呼格吉勒圖冤案追責結果向公眾公布,最高院指令浙江高院異地再審的陳滿故意殺人、放火案也有了最后結果。2月1日,浙江高院在海南美蘭監獄宣布撤銷原審判決,宣告陳滿無罪。
從1992年底被抓至今,陳滿失去自由長達23年。當年,他和許多闖蕩海南的人一樣,滿懷熱情,試圖在這海南闖出一片天地。當年那些創業者有的飛黃騰達,有的失意落魄,以各種方式見證了海南特區的發展演變。而陳滿不僅未能親歷時代變化,反倒蒙冤成為階下囚,在獄中度日如年,為自身清白不斷申訴。但在宣判無罪后,當海南高院相關負責人向他當庭道歉,他的回答是“沒有關系”。不難理解當事人想盡快走出陰影的心情,但對司法機關來講,卻有必要向社會公開這起冤案的來龍去脈,以及再審作出無罪判決的理由。
陳滿何以蒙冤入獄,此前已有不少報道。但是,媒體報道是一回事,法院公開案情和審理情況又是一回事。二者的性質和作用不能互相取代。如據此前報道,陳滿案同樣存在有罪推定,重口供輕物證以及刑訊逼供等問題。其表現方式甚至十分夸張,如作為本案關鍵證據的一把菜刀,在當年庭審時卻不翼而飛。
在答記者問中,浙江高院提供了更多經再審查實的細節。例如,再審中不僅證實那把菜刀不翼而飛的事實,還從技術手段證明,被害人的多處損傷不(可)能由平頭菜刀形成。法院方面還在案情描述中證實,陳滿被判死緩后,海口市檢察院竟以量刑過輕,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為由,提出抗訴。此外,關于是否存在刑訊逼供,答記者問中并無明確說法,但法院方面指出,陳滿的有罪供述不穩定,多次反復,乃至于當年庭審時全面翻供。這中間發生了什么,值得進一步追問。
由此可見,向社會公開平反冤假錯案的詳細情況,并不只是為了滿足公眾的好奇心。這樣做,不僅是在向社會昭示正義必勝,讓人們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還可讓人了解冤案何以產生,從中深刻反思,吸取冤案教訓。
報道稱,十八大以來國內糾正了20多起重大冤假錯案。這些案件有些已廣為人知,也有些并未展現于公眾面前。不排除有的案件是因為牽涉面廣,涉及人員多,而采取了相對低調的處理方式。一起冤案發生的背后,必然涉及公檢法等環節的疏漏、錯誤乃至于違紀違法的行為。如果連冤案重審、平反都害怕見光,又如何讓人們相信,這起冤案得到了徹底糾正和追責?平反冤假錯案不能怕公開。公開既是勇于承認錯誤的表現,也能助推司法進步。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陳滿故意殺人放火案也 陳滿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