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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重獎"舉報重大食品藥品違法行為" 最高獎勵30萬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1日發布消息稱,該局聯合廣東省財政廳于11日出臺《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財政廳舉報重大食品藥品違法行為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對舉報食品(含食品添加劑)、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中的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加大物質和精神方面的獎勵力度,引導公眾積極參與食品藥品安全治理。
據介紹,《獎勵辦法》明確13類違法行為屬于危害嚴重、性質惡劣的重大違法行為。對舉報一般違法行為,按其他相關的規定給予獎勵。《獎勵辦法》規定,舉報線索按其有效性、可靠性劃分為三級,對三級舉報最低獎勵金額不低于2000元,二級舉報最低獎勵金額不低于5000元,一級舉報最低獎勵金額不低于8000元。每起舉報的獎勵金額原則上不超過30萬元。
此外,《獎勵辦法》簡化了申請獎勵的程序。舉報違法行為一經查證屬實即可在15個工作日內通知舉報人可以申請獎勵,無需等到案件查處完畢。同時,舉報者也可以自主選擇等到案件查處完畢后按涉案違法產品的貨值按比例來計算獎勵金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對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應當主動告知舉報人申請獎勵。(記者 肖思思)
編輯:趙彥
關鍵詞:廣東省重獎 "舉報重大食品藥品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