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協·協商>協商 協商
督辦 答復 評議環環緊扣
福建廈門市政協把協商貫穿提案辦理全過程
人民政協網廈門1月21日電(記者 照寧) 1月19日,廈門市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召開的第二天,記者注意到在市政協一間大辦公室,幾張陌生的面孔正圍坐在大圓桌前緊張工作著,短促的鍵盤敲打聲此起彼伏。市政協提案委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是來自市教育局、經信局、公安局、規劃委、交通局、發改委、市政園林局等8家提案承辦單位的提案工作具體聯系人。”此次會上,市政協提案委將8家“提案承辦大戶”請進大會提案審查小組,作為提案的第一“甄別者”和“把關者”,協助大會提案審查小組完成提案的初審預案環節。
廈門市政協在提案的選題、立案方面進行了大膽而有益的探索。“我們從去年12月20日開始征集提案。”市政協提案委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后進入初審協商環節,大會提案審查小組邀請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府辦公廳7個處室,對提案分類、擬交辦單位、立案和不予立案開展協商。提案審查委員會提出審查意見,并向大會作提案審查報告。隨后是復審協商環節,在全會閉會后,提案委員會針對不予立案的提案與提案者開展協商,聽取提案者意見。提案委員會全體會議再審查把關,復審立案。最后,認真梳理不予立案的提案,逐件與提案者再溝通,征詢提案者的意見,將不予立案的提案轉作信息、建議送有關部門參考。
通過廈門市政協網站“委員履職平臺”端口,記者見到提案管理系統的“預交辦提案”一欄顯示,截至1月18日共有287件預立提案已傳至辦理單位。這是市政協對初步立案的提案通過網上實行“預交辦”的一個“特定動作”,承辦單位要在一周之內簽收確認并在規定期限內提出調整意見,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協提案委員會對所提意見進行商議,同時還將加強與委員的協商,再確定承辦單位。立案提案經協商確定承辦單位后,由市政府辦在政府網上交辦,最終由市政府辦正式下發政協提案辦理通知。由于在交辦中做到如此充分的協商,市政協確保了提案交辦的準確性。
為使協商貫穿提案辦理全過程,近年來廈門市政協還在提案督辦、答復、評議等環節開展進一步探索。
廈門市政協注意推動承辦單位與提案者的溝通協商。針對一般提案,市政協要求并協助承辦單位通過電話聯系、短信聯絡、電子郵件、登門走訪、邀請座談等方式,主動征求提案者意見,了解提案的意圖和真實想法,共同研究提案辦理意見。市政協主席會議確定的重點提案,則由市長、副市長和主席、副主席領銜督辦,領銜督辦重點提案的市領導親自帶隊調研、親自主持協商會、親自參與研究辦理意見、親自督促辦理措施落實,極大提升了重點提案辦理實效。
市政協還強化提案辦理的實效協商,近年來開展了三項問效督辦動作:召開辦結座談會,要求承辦單位報告重點提案辦理情況,聽取委員意見建議。民主評議辦理實效,制定《提案辦理工作民主評議辦法》,根據該辦法要求承辦單位從組織領導、制度建設、辦理實效等六個方面開展自評,同時組織政協委員對辦理情況進行評議。最后是提案辦理實效“回頭看”,對各承辦單位承諾下一年計劃解決或許需跨年度落實的提案辦理情況進行督查。
編輯:薛鑫
關鍵詞:福建廈門市政協 協商 提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