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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財務部原總經理盧宏業被控受賄400余萬元
南航腐敗窩案又有一位高管受審——昨日,南航公司財務部原總經理盧宏業在廣州中院受審,檢方指控其受賄400余萬元。
盧宏業于2001年8月至2012年6月,分別任南航公司白云新機場南航基地遷建工程指揮部計財處經理、南航公司財務部資產管理經理、南航公司財務部總經理、南航公司副會計師兼財務部總經理,期間利用負責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工程招投標、工程款結算以及南航公司存貸款、結售匯等工作的便利,非法收受王某、鄭某武、汪某、陳某鋒、陳某化、羅某、柳某琪、楊某等人的賄賂款共計人民幣406萬元、港幣23萬元、美元1萬元、手表一只。
庭審中,盧宏業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不過他說,受賄是因為母親和岳母都身患癌癥,并沒有用來買房。目前,盧宏業也沒有退贓。盧宏業的辯護律師則提出,盧宏業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對此,公訴方不予認同。不過,檢方認定,盧宏業自動投案,是自首。此外,盧宏業還檢舉了南航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會計師徐杰波以及南航集團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黨委副書記胡志群,構成立功。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記者林霞虹 實習生李樂詩)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南航財務部原總經理被控受賄 南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