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食藥監總局:10批次小兒退熱口服液含量測定不符合規定
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28日發布通告稱,廣西榮仁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小兒退熱口服液在國家藥品抽驗中被發現有10個批次含量測定不符合規定。為維護公眾健康,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要求相關企業立即召回已上市銷售的不符合規定藥品。
這10個批次的小兒退熱口服液批號分別為20140821、20140901、20141105、20150102、20150203、20150311、20150419、20150518、20150617、20150721。
同時,經廈門市食品藥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標示為通化利民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3批次胃康靈膠囊的微生物限度不符合規定(批號分別為140401、150302、150701)。
通告稱,廣西榮仁藥業有限公司和通化利民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多批次產品不符合規定,反映該兩家企業質量管理存在問題,尤其是在生產過程控制、無菌保障等方面存在嚴重缺陷。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要求吉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監督上述兩家企業召回已上市銷售的不符合規定藥品,及時公開召回信息,確保召回到位;監督企業停產整頓,徹查藥品質量問題原因,針對查明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實整改。產品流入地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監督當地藥品經營使用單位及時將不合格藥品下架封存,并配合做好召回工作,相關召回和查處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
編輯:曾珂
關鍵詞:小兒退熱口服液含量不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