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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學生遭執法車撞死 事故責任:死者負主要責任
學生遭執法車撞死,現場血腥一片慘不忍睹,此事因為撞人的車是執法車而更受關注。但是根據事故調查,這起不幸的事故還是學生負主要責任,駕駛員負次要責任,因為是這名學生在騎自行車途中突然摔倒,剛好被后方的城管執法車剎車不及而撞上,導致這名學生的頭部被碾壓致死,受害人家屬后來趕到泣不成聲。學生遭執法車撞死,事故責任經過十幾天處理已經厘清,目前,事故雙方已經達成賠償協議。
學生遭執法車撞死
據江西網報道,12月11日11時50分左右,南昌十七中學學生樊某被青山湖區湖坊鎮綜合執法隊褚某駕駛的一輛電動四輪車撞上,造成樊某當場死亡。12月24日,記者獲悉,交警部門已經劃定事故責任,樊某負主要責任。
“因為當時他先摔倒,而且他有走機動車道的違法行為。四輪車駕駛員禇某負本次事故的次要責任。”目前事故雙方已經達成賠償協議。
如皋商務信息網訊12月11日中午12時左右,江西省南昌市順外路上,一名中學生遭執法車撞死,事發后肇事人員現投案。記者昨日從當地交警部門獲悉,死亡學生負主要責任。
據媒體此前報道,事發時,綜合執法巡邏車一男性執法隊員在執行任務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致一名學生當場身亡。
現場目擊者稱,一男學生騎自行車在順外路一帶突然摔倒,后方的城管執法車車速較快,由東向西從男孩頭部碾壓而過,“剎不住車,沖了一段才停。”
網傳現場圖片顯示,涉事車輛有“綜合執法”字樣,受撞擊影響,車前蓋有凹陷情況,后蓋被撞開。目擊者提供的現場視頻顯示,一身穿校服的學生倒在血泊之中,多名家屬懷抱尸體泣不成聲。
據了解,死亡學生系南昌十七中學13歲學生樊某,其被青山湖區湖坊鎮綜合執法隊褚某駕駛的一輛電動四輪車撞上當場死亡。
目前,事故雙方已經達成賠償協議。樊某因走機動車道負主要責任,禇某負本次事故的次要責任。
編輯:曾珂
關鍵詞:學生遭執法車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