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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霧霾天,是每位公民的責任
北京霧霾,拉響紅色警報四天。到了昨天,霧霾還在,限行四天,霧霾不見減輕,罰款倒罰了1100萬。這引發了一陣吐槽聲,有人質疑限行到底有什么效果,罵這是拿普通老百姓開刀;也有人質疑罰款的合理性,認為這是給居民增加負擔。
車主有想法可以理解,但未必公正。這么嚴重的霧霾,一路彌漫到了大江南北,誰也不能繼續這么任性下去,必定得有人作出讓步才行。不能光看到車主被罰了1100萬,整個社會在霧霾中蒙受的損失,遠遠不止1100萬。限行是臨時措施,是為了避免霧霾加重,指望停幾天車就能治了霧霾,也不現實。既然霧霾是大家造成的,也必定需要大家來共同承擔責任。制定了預警的措施,大家都得遵守,不讓開的車開上了路得罰,不讓開工的工廠偷偷開工也得罰。因為機動車排放是元兇之一并沒有爭議,從這個角度說,每個車主身上都有一份責任,這1100萬罰得并不冤。
治霾的責任主體首先應當是政府。1100萬引起的爭議提醒管理部門,有些工作得做在前頭。比如紅色預警的事,是否在盡可能大的范圍內做到了廣而告之;除了罰款以外,是否還有更人性化一點的處理措施?限行的效果到底怎么樣,也需要一個權威的評估,這關系到措施本身的正當性、合理性,更是關系到如何正確看待霧霾的成因分清責任。
但每個市民也不是旁觀者,一輛車的尾氣不足道,幾百萬輛就不能不道。據報道,這四天里有11萬輛車違反了限行的規定,這不是一個小數目,公民個人的行為恐怕也要反思一下。為什么在北京已經拉響霧霾紅色預警、市民都苦不堪言的情況下,依然有這么多車主選擇把車開上了路。全市那么多中小學生停課在家,我們的一些車主卻不愿意放棄自己的一點點權利,這種做法既自私又蠻橫。四天罰了一千多萬,是該怪交警太狠呢,還是該讓人臉紅?
城市有責任讓每個人生活更美好,但每個公民不只是受益者,同時也是這種城市文明的建設者。少開幾天車,累不著,偶爾擠擠地鐵公交車、走走路騎騎車,也沒什么大不了的。大家都不管不顧,環境就會成為另一個公地悲劇。除了找公共交通不方便這樣的理由以外,車主能否從自己身上尋找一些原因。你真的承擔起一個公民的責任了嗎?你是否將“權利是自己的,責任是別人的”當成了一種下意識的選擇?你是否也存在某種僥幸的心理,想當然地把自己的尾氣排放當成了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當為霧霾付出的代價落到每個普通人頭上時,其實最能考驗個人素質和公民社會的實現程度。屬于政府的責任,公民得理直氣壯地說出來,這是每個公民的權利;屬于公民個人的責任,也不能王顧左右而言他。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治理霧霾 北京霧霾 紅色警報 單雙號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