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零舉報”折射帶薪休假維權尷尬 在職時不敢維權
“勞動報酬權還沒保障,誰會為帶薪休假大動干戈?”
“零舉報”折射維權尷尬
四川勞動監察部門:民不告,官難究,執法監督不能缺位
“近年來,在我省查處、受理的關于職工勞動報酬爭議案件中,勞動者因未落實帶薪休假而單獨采取維權手段的不足5%,舉報者為零。”12月16日,《工人日報》記者從四川省人社廳勞動關系處獲知了這一信息。
近日,四川省人社廳勞動關系處發布了對全省21個市(州)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情況的調研報告,并通報該省涉帶薪休假案件的受理情況。據相關負責人介紹,在近年來受理的勞動報酬類案件中,涉及職工未帶薪休假工資報酬仲裁案件為2500余件。這其中,帶薪休假的訴求基本上都是作為職工工資報酬維權時的附隨內容出現,作為單獨訴求被提出的比例不足5%。
“由于擔心失業或影響晉升,同時基于計時、計件工資制度的考量,絕大多數勞動者會選擇主動放棄合法休假權。”該負責人告訴記者,職工不敢亦不愿以犧牲工時為代價換取假期,關于帶薪年假未落實的舉報為零。
“民不告、官難究,畢竟我們的執法力量有限。”該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四川省各地加大了對各類企業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的監督檢查。但在實際工作中還存在很多障礙,如果職工不提出異議,企業的違法行為就很難被發現。
同時,法律對不落實帶薪年休假的法律責任界定還存在模糊的地方,認定時難度較大,企業違法成本相對較低,法律效力也不足以形成威懾。
“職工合法休假權必須受到維護,但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仍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該負責人認為,所謂“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勞動報酬權還沒保障,誰會為帶薪休假大動干戈?”這也是此次調研中發現帶薪年休假“效益好的企業比效益差的企業落實得好”的原因。
“當然,在此過程中,客觀推動力不能缺位。針對企業與職工的普法宣傳和加強對企業方的執法監督,對職工休假權的全面實現十分重要。”該負責人說。(記者高柱 李娜)
帶薪休假:爽?難!
落實狀況:僅五成受訪者滿意 權益受損:逾六成受訪者忍受
我國《勞動法》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日前,《工人日報》官方微信就帶薪休假制度展開了專項調查,收回有效問卷777份,受訪者所在單位性質覆蓋政府機關(19%)、事業單位(21%)、國企(34%)、外資合資企業(6%)、私企(16%)和個體工商戶(4%)。
51%的受訪者認為落實狀況良好
針對所在單位的帶薪休假制度落實情況,調查顯示,51%的受訪者認為落實狀況良好,這與此前人社部發布的“帶薪休假落實率約為50%”的統計數據大致吻合;25%的受訪者認為,雖然單位施行了帶薪休假制度,但落實狀況較差;20%的受訪者所在單位“不施行”;還有4%的受訪者表示“不了解”。
《工人日報》官方微博也就帶薪休假發起話題討論。對網友的調查顯示,落實帶薪休假比較好的主要集中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大型國有企業、外資企業,而一些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落實起來相對較差。
網友“尹希東”說:“我所在的單位把帶薪休假制度執行得很好。我在機關工作30多年了,一年有15天的帶薪休假,根據自己的工作情況分開休。在一線工作的員工帶薪休假執行得也比較好,基層員工根據自己的情況和休假天數,申報帶薪休假的月份,單位每個月檢查基層落實情況。”
“海里的魚zhq”說:“那是機關事業單位才能享受的福利待遇,在私企上班的人做夢去吧。”
“水晶小草”的想法則代表了許多私企員工的心聲:“一些私企的員工每月只能休息2天或者4天,每天工作有時達到12小時。能保證私企的員工每月休息8天、每天工作8小時就是他們最大的幸福了,哪里還敢奢望帶薪休假呢?”
35%的受訪者不能自主選擇休假時間
2008年開始施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對帶薪年休假制度作出了詳盡的規定,但實踐中還普遍存在落實不到位的情況。
在“當前帶薪休假的落實還存在哪些問題”一項調查中,認為“員工不能按照法律規定,自主選擇帶薪休假的時間”,和“未休假時單位沒有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的受訪者最多,均占比35%;16%的受訪者反映“單位變相取消年假、降低年假標準”;14%的受訪者選擇了“單位不按規定發放年休假期間工資”。
網友“Qing830-”透露了自己所在單位能享受帶薪休假的條件:“3年內無缺勤,包括不能請病假,第4年可以休3天。”
一些受訪者反映自己有過休假被扣錢的經歷。“遼寧老關”說:“曾因休假被扣200元,這樣的假期休息得很無奈。”
“火鳥勇太郎1988”說:“最怕一休完回去,分分鐘工作都沒了,實在不敢休,也休不起!”這也代表了許多受訪者的觀點。
“平凡一老兵”對此這樣說道:“一些老板把帶薪休假看成了勞資雙方對立的經濟利益所在。因此對休假人員附加各種限制條件,或者設立一些不實施帶薪休假的刺激獎勵等等。若不是國家強行規定,這些老板永遠不會落實帶薪休假。”
61%的受訪者在職時不敢維權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對企業違法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勞動監察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執行條例情況進行監督。然而,本次調查發現,面對帶薪休假權益受損,逾六成的受訪者在職時不敢維權。其中,56%的受訪者選擇“忍氣吞聲”,5%選擇“離職以后再維權”;會向單位主張權利的僅占比29%,而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的占比最少,為10%。
調查發現,大多數的受訪者表示“不敢提也不敢休”。
“子小璐噗呲噗呲”說:“帶薪休假從某種意義上說,在單位看來就是代表了某同志的思想覺悟。如果請假了,就代表覺悟不高。”
“阿七若丹”說:“假如維權就要被開,而我又需要這份工作養家糊口,面對權益被侵肯定敢怒不敢言了。”
“zi色feng鈴”表達了不敢維權的無奈:“胳膊擰不過大腿。對于侵權,當然多數人會選擇忍氣吞聲。人在屋檐下敢不低頭嗎?其實監管他維若好,何需自維的為難?”
“風開季節”說:“維權成本太大,讓我們望而卻步;相關部門的監管不力,是最根本的原因,必須引起重視。”
對于帶薪休假沒有真正落實的原因,28%的受訪者認為是“缺乏相關的監督機制,如工會組織的作用很難發揮”。此外,其他的原因還包括“當前勞資雙方不對等,員工處于弱勢方”(26%)、“有關行政機關的監管和處罰力度不夠,用人單位違法成本低”(24%)和“帶薪休假的相關規定不夠明確細化,有待完善”(22%)。
從本次調查可以看出,帶薪休假制度要落到實處,勞動者應樹立起權利意識,這需要勞動監察部門加強監管和責罰力度。同時,企業應該知法守法,把落實帶薪休假看作應承擔的責任。
職工說
最曲折
19年3份工作僅1次休假
工作19年,換了三次工作,鄒強終于在今年第一次享受到了帶薪休假。
家住云南的鄒強1996年在一家國營林場參加工作,2007年離職,11年間從沒聽說過“帶薪休假”這個概念。
2007年鄒強換了工作,在縣衛生局做協管員。后來他了解到,即使是合同工也應該享受帶薪休假。但當鄒強提出休假申請時,領導卻說協管員帶薪休假沒有先例,要向人事部門咨詢后才能決定是否批準。這一等就是三年,直到鄒強合約期滿離開,都沒有得到答復。
2013年,鄒強再次跳槽到一家私人客運公司。這一次,勞動合同里寫明了員工享有帶薪休假的權利,但以前的工齡不予累計。
就這樣,在工作了19年后,今年8月,鄒強第一次以“帶薪休假”的名義休息了5天。盡管這5天他只是在家里待著,但終于可以行使應有權利,還是讓他覺得很舒服。
鄒強并不打算向公司要求累計工齡。他說:“再去爭取的話不利于長期在這里工作,而且相比之前十幾年完全沒有假期,現在我已經很滿足了。”
最荒唐
“勞動調查明白紙”糊弄檢查
劉玉紅在山東青島一家做文具制作的私企上班,工作任務緊張時不分節假日,帶薪休假則更像是“天方夜譚”。“我曾經連續一個月沒有休過周末,廠里的解釋原因永遠都是‘工期緊、任務重’。”
每當勞動監察部門來廠里抽檢,廠領導都會要求職工“配合表演”。
劉玉紅具體講述了“配合”方式:每次檢查的前幾天,職工都會收到廠里內部印制的“勞動調查明白紙”,上面會寫明檢查問題的“標準答案”。晨會上,廠領導不僅特別強調工人要背熟“標準答案”,并且會對職工問詢抽檢,進行事先“演練”。至于勞動監察部門的抽檢時間怎樣提前被廠里知道,劉玉紅就不得而知了。
因此,在劉玉紅的工廠里就出現了這樣的畫面——工人在每次驗廠時一邊“高興”地說:“每周都休周末”,一邊繼續無休止地加班……
“如果有哪個員工敢胡說八道,就等著走人吧。廠領導說,后面等待務工的人還多著呢!”劉玉紅說。
最幸運
人性化假期我享受了16年
章文輝在浙江湖州一家臺資企業做倉儲主管,“在很多人為帶薪休假翹首以待的時候,我已經休了16年。”他說。
章文輝1999年進入這家企業,第二年發工資時,他意外地發現,工資條上多了幾百塊錢。經過詢問,他才知道,“多出來”的這部分錢,是有薪假期間的工資。這也是他第一次聽到“帶薪假”這個概念。
“我所在的企業,帶薪年假不一定要連休,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提出休假申請,假期工資照發。”再過兩年,章文輝的女兒大學畢業,他打算利用當年的年假,去武漢參加女兒的畢業典禮。
“保障休假,帶來的直接好處就是員工流動率小。”章文輝說,他所在的企業,工作10年以上、“從一而終”的老員工很多,員工們最大的感受就是“企業認同感強”。
“其實,對于企業來說,執行帶薪休假并不需要付出很大的經濟成本。相反,執行得好的話會促進企業的發展。”章文輝感慨地說。
最辛酸
工作一輩子不曾帶薪休過假
從1976年參加工作以來,朱未鑫在天津一家國企工作了39年,應該享受年休假15天,但他實際享受到的天數卻是0。
在朱未鑫工作的39年間,勞動法出臺了10年,《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施行了8年,他從毛頭小伙變成了花甲老人,從一個新員工成長為后勤管理的負責人。但帶薪休假對他來說,是一個“已經不再指望”的事情。
并不是朱未鑫不想休,而是領導從不提起,也不安排休假,“我們單位的人都沒休過假”。單位也曾經傳達過帶薪休假的文件,“當時大家聽了都挺高興。但最后也只是傳達,并沒有真正落實過”。
“不安排員工帶薪休假,沒有違法成本,員工只能望而興嘆。”朱未鑫說,由于沒有強有力的監管部門進行有效監管,帶薪休假只能是單位領導說了算。而并不是每個領導都能知法懂法,主動把職工利益放在心里。
“明年我就退休了。”這個信奉“踏踏實實工作,本本分分做人”的老職工在工作了一輩子后,聊起這個話題,他覺得“已經沒有什么必要了” 。
(應采訪對象要求,文中人名為化名。 采寫:本報記者 羅筱曉、盧越、周有強)
編輯:曾珂
關鍵詞:帶薪休假 帶薪休假維權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