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現有的養老方式主要是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但居家養老功能弱化,養老機構無法滿足養老需求。
建議
將構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納入經濟發展規劃,建立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開辟多種投入方式,形成多元化和多渠道的發展機制;豐富完善服務內容,提供不同需求層次的服務;建立服務管理制度,培養專業人員與志愿者相結合的相對穩定的服務隊伍;加強社區居家養老的理論研究和輿論宣傳。
(馬章凱)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民盟 徐州市委 社區 居家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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