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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城鄉醫保居民就近選定點基層醫院 看門診可多報50
昨日,重慶晚報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明年1月1日起,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市民,可選擇一家醫保基層醫療機構為本人普通門診的定點機構,進而享受每年50元定點門診報銷限額。
近日,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衛計委聯合發布《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基層醫療機構普通門診費用統籌的通知》,我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醫保)普通門診費用在定額包干使用的基礎上,對參保人員在基層醫療機構的普通門診費用實行統籌基金支付。
基層醫療機構是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一級及以下社會辦醫療機構。
據悉,參保群眾在基層醫療機構普通門診就醫發生的費用按以下規定報銷:首先需符合我市醫保支付范圍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規定。第二,城鄉醫保基金按60%的比例,實行限額報銷,2016年報銷限額為50元/人。之后,每年的報銷限額根據參保群眾個人繳費、門診醫療費用發生情況,以及醫保基金的承受能力等確定。
也就是說,加上原本的普通門診定額包干2016年的額度為每人80元,明年起,城鄉醫保參保人員選擇一家醫保基層醫療機構為本人普通門診的定點機構后,在定點機構就醫一年最多可享受130元/年(80元+50元)的門診報銷限額。
重慶晚報記者 汪一陽
政策解讀
如何選擇定點基層醫療機構?
城鄉醫保參保群眾可在其參保地或居住地自愿選擇一家醫保基層醫療機構為本人普通門診的定點機構。按當地衛生計生部門要求與基層醫療機構簽約服務,即可與其簽約機構為首診的定點機構。基層醫療機構不得拒絕參保群眾的定點選擇。
普通門診費用如何結算?
參保群眾在定點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屬于醫保基金報銷的,由社保經辦機構每月按規定劃撥給定點機構;應由參保群眾承擔的費用,可用其本人的普通門診定額包干資金結余或現金支付。
舉例:小明參加我市2016年度一檔城鄉醫保,到其定點的基層醫療機構看病,發生了符合醫保報銷范圍內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60元,其費用醫保如何報銷?醫保基金報銷:60元×60%=36元,由社保經辦機構每月按規定劃撥給定點基層醫療機構。王某應本人承擔24元(60元×40%),可用王某普通門診定額包干的結余或現金支付。
編輯:趙彥
關鍵詞:重慶城鄉醫保居民 就近選定點基層醫院看門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