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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新鄉訊12月1日上午,備受社會關注的新鄉縣小冀鎮郝村4歲男童王某某遇害一案在新鄉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新鄉市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官出庭公訴,指控被告人李某某涉嫌故意殺人犯罪。庭審從8時30分開始,到11時50分結束,歷時3個多小時。
事件回放
因妒生恨鄰居殺害四齡童
2015年7月8日18時許,王某某在自己家胡同口玩耍時,被告人李某某將王某某誘騙至其家中主臥室,并將王某某所穿鞋子及玩耍的木棍放到胡同口,制造了王某某被他人拐走的假象。
隨后,被告人李某某返回其家主臥室內,將王某某殺害,用床單將王某某尸體包裹并隱藏于其清理過的窨井內,又用衣服、土、水泥塊等物進行了掩埋。
根據新鄉市人民檢察院指控,李某某和王某某都居住在新鄉縣小冀鎮郝村,是前后院鄰居。王某某生前經常去被告人李某某家找其孫子玩耍,李某某認為自己的孫子不如王某某健康、聰明而產生嫉妒心理。2015年6月份,李某某在清理其家院中花池內窨井時,產生了殺害王某某并藏尸該窨井的想法。
警方排查
兇手將尸體藏于窨井內
2015年7月8日下午6時,新鄉縣小冀鎮郝村4歲男童王某某在離家不遠的胡同口失蹤。
7月9日,公安部門啟動重大案件偵破工作機制,對案發地周邊的300余戶村民及附近的20多個工廠工人進行逐一排查走訪,對案發地周邊的50余處視頻監控進行調取查看,對案發前后途經現場的1800余輛過往車輛進行逐一核查。
7月25日上午,專案組按照法律程序對李某某進行第一次訊問。
7月25日晚,李某某如實供述了自己于7月8日下午6時許將在自家院內玩耍的王某某殺害的過程。7月26日凌晨,民警在李某某家中花池下方深層的窨井中找到王某某尸體。經法醫鑒定:不排除王某某系因機械性窒息而死亡。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李某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當庭認罪
希望作為典型教育世人
庭審現場,李某某就其犯罪事實進行了供述。經過公訴人訊問,辯護人發問,李某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在法庭質證階段,公訴人為證明指控事實,當庭出示了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告人供述等證據。
在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發表了公訴意見,認為被告人李某某的行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某某對其行為依法自行辯護,辯護人針對被告人李某某是否構成自首充分發表了辯護意見。
法庭辯論終結后,被告人李某某依法作了最后陳述,當庭認罪并表示了懺悔。“希望法官把我的案件當典型,教育世人,不要犯類似的錯誤。”李某某哭著說。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李某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1時50分,審判長宣布休庭,該案將擇日宣判。
編輯:曾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