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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萬人棄考 關乎誠信
11月29日下午5時,2016年國考公共科目筆試正式落幕。據統計,本次考試共有139.5萬人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近93萬人實際參加考試,超46萬人棄考。考試當天全國共有近10萬名監考、巡考和考務工作人員為考生提供考試服務。
139. 5萬人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106.9萬人網上繳費確認參加筆試,最后只有近93萬人實際參加考試,這么大規模的棄考行為該如何解讀?顯然,很多人是“樂見”這一景象的,因為這意味著國考的降溫;于是,大規模棄考很正常,很少人棄考反倒不正常,要不然,怎可將之解讀為公眾就業觀的“理性回歸”呢?問題是,最近5年來,最少的年份棄考者也有37萬,最多的時候有50多萬,棄考除了是一種“習慣”,與所謂“理性回歸”到底何干?
那么,大規模棄考何以成為一種“習慣”?這是好習慣還是壞習慣?在個體的層面,正如報名是一種權利,棄考當然也可以說是一種權利。已經繳費卻沒有去考的十幾萬人,還可以瀟灑地說自己根本不在乎這點報名費。也許,報名參加國考在棄考者那里,本就純粹是一種“打醬油”的行為。但不得不說,也正是這種“試都懶得一試”的虛假報名,造就了國考報名的“虛假繁榮”,讓很多本來想試卻最終沒試的人心生顧忌——要知道,數十到上百元不等的報名費,棄考者可能不在乎,但還是有很多人在乎的。
大規模棄考必然會造成不必要的資源浪費。棄考者浪費的不只是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相關工作,也不只是自己或許已經繳納的報名費。比如,考場原本不必設置那么多,交通管制等社會負面影響原本可以減少,考務工作人員自然也不需要安排那么多,從印好到銷毀一個字都沒寫的白試卷同樣可以少浪費一些……或許,沒繳費的棄考者會說“這是他們該做的”,繳費的棄考者甚至可以說“這是我給他們創造的工作機會”,但是這個邏輯,就像亂丟垃圾的人要求清潔工感謝自己一樣可恥。
大規模棄考同樣與誠信有關。我不知道相關報考須知里是否有“不得無故棄考”的規定,如果沒有,那顯然是一個應該補上的制度漏洞。大規模棄考年年如是,考試機構始終不做任何反應,這是說不過去的。舉個極端的例子,假如有人召集數千“水軍”集中報考某個崗位,其他人還敢報考嗎?無故大規模棄考,是一種不誠信的表現,它會影響其他報考者做出合理的判斷,也會影響公務員考試的正常組織秩序。如果你壓根兒不準備應考,就根本沒必要報名;如果你報了名,哪怕只是“試一試”,至少也應該真正地去“試一試”。
一言以蔽之,大規模棄考不是“正常的現象”,更不是折射國考降溫的“理性回歸”,而是浪費社會資源的不誠信表現。(舒圣祥)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46萬人棄考 國考遇冷 誠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