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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演員“連坐”電影片方喊冤 演員犯錯是否該封殺劇組
原標題:問題演員“連坐”電影片方喊冤 業內:建議行業禁入
吸毒、酒駕、嫖娼、超生、賭博、涉黑……近年來,電影明星“出事”似乎有增無減,甚至還有升級趨勢。圍繞藝人道德和高片酬等問題,業內外爭議不斷。
目前,電影產業促進法草案正在征求社會意見。記者注意到,草案主要就推動簡政放權激發電影市場活力、規范產業發展和電影市場秩序、加大扶持力度提高電影產業發展水平等內容進行了規定,其中并未對電影人加強行業自律、提高演員素質等有所提及。
對此,有專業人士建議,在法律中明確規定演藝人員要強化社會責任,提高素質,為觀眾提供正能量。同時,研究設立行業禁入制度,對有劣跡行為、特別是實施過違法犯罪行為的演藝人員,在一定期限內禁止其從事影視拍攝。對屢犯者,讓其終身不得從事影視拍攝。
立法培養優秀電影人
草案第八條規定,國家實施青年電影人才扶持計劃。國家支持高等學校、職業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培訓機構開設與電影相關的專業和課程,采取多種方式培養適應電影產業發展需要的人才。
近些年,國產電影票房成績喜人,但不可否認的是,我國電影人才已顯露出青黃不接的現象。
電影從根本上講,不單單是“錢”的問題,關鍵是“人”的問題。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任茂東看來,立法促進電影產業發展必須要深入貫徹落實習總書記在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進一步強化關于電影人才隊伍建設的有關規定,確立起培養德才兼備電影人的體制機制,培育出讓優秀電影人茁壯成長的法治沃土,創造出讓好的電影作品脫穎而出的文化環境。
“我們制定這部法律一定要有這樣一個目的,就是法律通過并實施一段時間后,不僅票房收入明顯增加、設施明顯改善、作品質量有質的飛躍,同時我國電影從業人員的素質有明顯提高,行業氛圍得到進一步改善和優化,能夠培育出大批德藝雙馨的電影藝術家,甚至是蜚聲海外、世界級的電影大師,讓電影真正成為我國文化建設的‘名片’,讓電影屏幕成為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反映我國文化隊伍建設的重要窗口。”任茂東說。
自律公約效果很有限
今年9月15日,影視出版等行業50家社團在京聯合簽署了《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自律公約》。從“提倡”和“不為”兩個方面對影視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自律進行規范。要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的從業者不僅在專業領域追求卓越,更要在思想道德修養上做行為示范。
公約明確要求,從業人員不發表或者傳播損害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不搞有償新聞和虛假新聞,對于社會公眾要負責,不制作代言和傳播虛假廣告,積極自主創新,不剽竊,抄襲他人創意及其成果,不涉及黃賭毒以及違反公序良俗的一些行為。
對此,有業內人士表示,這些要求其實都是最底線的要求,是每一個從業者都應該做到的。自公約簽署以來,在一定程度上對娛樂業內的不正之風起到了抑制作用,但這畢竟只是一個自律公約,影響效果有限,在立法上還有跟進的空間,希望相關立法部門認真分析研究,制定相關法律條文,規范我國的文化產業,促進其健康發展。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劉振來建議,在電影促進法草案中增加規范演藝人員自律的內容。“過去我們常講,‘要演戲先做人’。人都做不好,演的戲很多人不想看、不愿意看,其影響力和感染力就會大打折扣,對電影產業的發展不但起不到促進作用,反而會起到反作用。”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方新也建議在法律中規范電影從業人員的行為,強化其社會責任。一方面,對涉及“黃賭毒”等違法犯罪行為的電影人,要有更嚴格的限制規定;另一方面,要求廣大電影從業人員提升素質,增強社會責任。
沒必要封殺劇組影片
涉毒演員遭封殺,無人有異議,加大對涉毒演員的懲戒已是各方共識,但是對于該演員參演的電影是否也要一律封殺,業內一直有不同的聲音。
以電影《捉妖記》為例,該影片雖然最終以20多億元票房傲視群雄,但是由于主演涉毒,這部片子也經歷了一番換角色風波。臺灣演員柯震東原本是男一號,但是吸毒丑聞曝光之后,片方不得不把其飾演的角色連根拔掉,換成演員井柏然,片方稱為此花費了7000多萬元。
“因為演員吸毒問題就封殺已經拍攝好的片子,其實有些不公平。從某種程度上講,等于是一種變相‘連坐’。打個比方,就好比一個人酒駕被抓,結果他的同事也要一起受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電影投資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片方與演員之間只是項目合作的關系,對于演員的個人生活,片方是完全無法過問的。簽約時,誰也看不出來演員吸毒。一部片子是幾百個人集體智慧的結晶,不應因為其中一人出了問題,就直接把成果毀于一旦。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副主席、中國電影集團公司國家一級導演胡玫也認為,誰犯了錯誤,誰就要自己承擔責任。對吸毒演員可以封殺,但是沒有必要封殺劇組、影片,可以通過立法規定一個時間段內不允許任何演藝公司簽約該吸毒演員。(記者 朱寧寧 李沐)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問題演員“連坐”電影 電影產業促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