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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政協委員建議提高班主任津貼 市教育局答復
今年市政協委員劉艷霞提交了《政府給予財政投入,增加班主任津貼》。對此,市教育局答復稱,目前,冠縣財政已對高中班主任按照每月300元標準給予津貼補助。其他各縣(市、區)、各中小學也在國家規定的每月15元的基礎上根據各自的實際,均有所補助,補助費用大多由學校自己承擔。
劉艷霞在提案中說,教育依靠學校實施,學校教育的最終落實依靠班主任。自1988年以來,每月15元班主任津貼至今沒有變化,這與班主任日常承擔的繁重的教育教學及管理任務太不相稱,與我市經濟發展薪酬增長的幅度極不相符。
1988年,人事部、國家教委、財政部兩次下發規定:“中小學班主任津貼標準提高的幅度和教師超課時酬金的具體數額,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結合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15元的班主任津貼相當于教師工資的四分之一左右。二十多年來,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時至今日,15元左右的班主任津貼,相較于教師工資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鑒于班主任工作勞動量大、責任重、報酬低的實際,當前學校管理工作中聘用班主任已成了一個難點。根據國家相關法規,班主任津貼屬義務教育經費,在國家財政預算框架內。建議義務教育階段的班主任津貼應該屬義務教育經費,應列入地方財政預算。我市有關部門應根據上級政策,結合我市實際重新制定班主任津貼標準,適度提高班主任津貼。
市教育局在答復中表示,經調查,目前我市班主任津貼與班主任的辛勤付出極不相稱,嚴重影響了班主任工作的積極性。2012年起,冠縣將班主任津貼列為縣財政支出,高中按照每月300元標準給予班主任津貼補助;小學、初中根據班級人數,按照每名學生2元、3元標準給予班主任津貼補助。其他各縣(市、區)、各中小學也在國家規定的每月15元的基礎上根據各自的實際均有所補助,補助費用大多由學校自己承擔,但總的來說標準較低。
近年來,市教育局也同財政、人事部門溝通、協商,爭取財政支持,以提高班主任的工作待遇。2012年4月,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班主任工作的意見》,提出要構建積極有效的班主任工作激勵機制。將教師的班主任工作經歷和實績與教師職務評聘、榮譽獎勵結合起來。
在學校干部選拔上,優秀班主任具優先選拔或培養權。在評優選模,學校各項評比中,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考慮優秀班主任。學校對教師學年度考核時,班主任工作情況應列為考核的重要內容。優秀班主任或班主任工作時間較長的教師,優先享有進修深造、休養等方面的待遇。市教育局將優秀班主任的表彰獎勵納入教師、教育工作者的表彰獎勵體系之中,定期評選表彰優秀班主任和十佳班主任。對獲獎的班主任,在教師節期間給予表彰獎勵。
今后將督促各縣(市、區)、各中小學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建立對教師的約束與激勵機制,完善對教師的考核辦法,適當提高班主任的津貼。(記者 陳金路)
編輯:薛鑫
關鍵詞:聊城政協 聊城政協委員 班主任津貼 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