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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捐事件凸顯非公益募捐法律短板
這起騙捐事件凸顯出了我國非公益募捐的法律短板。只有法律及時作出規制,才能給善心善意以法律保障,避免讓各方陷入情法糾結的尷尬。
安徽“女子救小女孩被狗咬重傷”一事經媒體報道后,已吸引社會捐款80萬元。但有媒體調查發現,李娟并非下班路上救人受傷,而是在男朋友張宏宇的養狗場內被咬傷。張宏宇對媒體承認撒謊,但表示所有善款將用于女友治療。
女子被狗咬成重傷的慘狀著實讓人同情,即便其并非見義勇為受傷,也會有人愿意慷慨解囊。但恐怕多數人選擇捐款是出于其男友張宏宇所編織并渲染的那個感人“故事”。張宏宇編織謊言、蓄意炒作的行為不僅讓人們的善心倍感受傷,更觸及了法律底線。尤其是,張宏宇作為狗場的主人,對傷者承擔賠償責任,用于救助傷者的善款也是在為張宏宇管理不善的后果買單。
顯然,編造“女子救小女孩被狗咬重傷”在民事法律上是欺詐行為。由于存在欺詐,這次捐款將被視為可變更、可撤銷的贈與行為,捐款者可以堅持捐款,也可以要求減少或返還捐款。更嚴重的是,這離刑事犯罪只有一步之遙。
民事欺詐與刑事詐騙是相通的,嚴重的民事欺詐將構成刑事詐騙。詐騙罪指的是使用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公私財物的行為,構成此罪須具備六個必備要件,即存在欺騙行為、使對方陷入了錯誤認識、對方基于錯誤認識處分了財產、行為人或第三人取得財產、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涉案數額較大。
此事中,張宏宇的確存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欺騙行為,讓人們產生見義勇為者受重傷的錯誤認識并捐款,捐款凝聚成巨款。如果有捐助者出來主張是因被騙才捐款并要求刑事立案,而這些人的捐款總額達到3000元起刑點,張宏宇就須為此承擔刑責。至于善款用于何處,與其是否構成犯罪無關,頂多只能成為量刑所考慮的情節。
事實上,如此局面顯然是各方都不愿看到的。如果張宏宇能認識到自身的錯誤和事態嚴重性,用實際行動獲取捐款者的諒解,此事的走向可能會改變。不過無論結局如何,這起騙捐事件凸顯出了我國非公益募捐的法律短板。
與針對不特定對象的公益募捐不同,非公益募捐是為幫助特定對象擺脫困境所發起,是公益募捐的有益補充。但因該領域并無法律直接規范,近年來糾紛不斷,讓善心善行屢屢受傷、受騙,阻礙了民間慈善的發展。對此,有必要盡早制定社會募捐法,對于發起人、捐贈人、受贈人、監管人等主體的法律地位、法律關系、權利義務做出明確界定。只有法律及時作出規制,才能給善心善意以法律保障,避免善心被傷,讓各方陷入情法糾結的尷尬。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騙捐事件 非公益募捐 法律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