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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名道姓”突破官場“熟人社會”
近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中秋國慶節點的“每周通報”結束。此次通報連續4周,共通報了49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686人。這686人中,有78人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被追責,66人受到免職或撤職處理,35人被開除黨籍。點名道姓通報,第一時間公開曝光,已成為新一屆中央紀委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形成有力震懾,體現全面從嚴治黨的有效方式。(10月20日澎湃新聞)
“點名道姓”,按理說,從來都應該是監管的常態。從幼兒園到大學,只要上課,無論是提問問題,還是查崗,老師們都要“點名道姓”。可是,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在官場里,“點名道姓”被一些“某某某”給取代了。這給人兩種感覺:一是,違紀官員是未成年人,像“李某某”一樣有法律賦予的受保護權利;二是,這些違紀官員的違紀行為未坐實或未完全證實,通報時還喜歡與國際接軌玩“無罪推定”。
而今,中紀委在每周的違紀通報中這把事給還原了,應該說這大大提高了作風監督的震懾力。記得中紀委第一次點名曝光違紀問題,應該是在2013年12月份。當時中紀委發出通報,包括黑龍江副省級干部付曉光、交通運輸部綜合規劃司司長孫國慶等在內的多名領導干部受到黨紀和政紀處分。也正是從那個時候始,“點名道姓”慢慢變成了通報的常態。
在違紀問題面前,官員別扯個人隱私問題。現代政治理念中,所有的公職人員都擁有一個共同的姓,就是“公”。而廣大公務員尤其是領導干部既然選擇了從事公職,就一定要對得起這個“公”字。他們拿的是公共財政工資,辦的公務,手握的公共權力,因此,在納稅人面前,他們沒有任何理由和借口去違紀違法,更不應該有姓名方面的隱私權,尤其侵犯了公共利益的時候,就更應該把名字曬出來。也只有這樣,才有可能體現黨紀國法的嚴肅性與全面加強從嚴治黨的信心和決心。同時,廣大納稅人,在公務方面擁有對公職人員無可爭議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表面上看,“點名通報”看似只是突破了姓名這道防線,實際上,它突破了官官相護、權力庇護的舊常態,突破了官場之中“熟人社會”的倫理法則,突破了“官員犯錯,單位擋箭”的潛規則。毫無疑問,這種能夠讓官場倫理規則發生改變的做法,可以更好更早地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怕丟人就要守住底線。官員們更要知曉,一旦涉及違法違紀,就有可能身敗名裂。從這個意義上講,“點名批評”早已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罰酒三杯”,它代表了權力監督已經開始無情地拒絕了面子問題——即便只是違紀,即便只是作風出了問題,也有了很高的職業風險。此語境下,那些勸中紀委不要點名、要給官員面子的舊作派,還是早點改一改吧。(王傳濤)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每周通報” “點名道姓” 違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