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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棟梁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新華社北京10月16日電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委員,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棟梁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楊棟梁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干擾、妨礙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違規選用秘書并收受財物,違規為其子工作安排、職務升遷打招呼,違規選拔任用干部,出國期間擅自改變出訪計劃和路線;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揮霍浪費公款,長期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高消費娛樂活動,違規配用公車;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收受禮金、禮品,違規多占住房;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干預紀檢機關的紀律審查工作和司法機關的案件查辦工作,違規使用國有資金。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等問題涉嫌犯罪。
楊棟梁身為中央委員,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特別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楊棟梁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準,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楊棟梁 開除黨籍 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