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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能力是政協干部的第一本事
政協是一個專門搞協商的地方,搞協商就要有協商能力。從事政協工作,需要復合型人才、綜合性能力,但與黨政工作相比,對協商能力的要求更突出。協商能力是政協履職的核心能力,是政協干部的第一本事。
政協非權力機關,不能靠下指示、出政令,更倚重的是協商能力。無論履行政協協商民主的職責,還是解決自身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主要依靠協商辦事。所謂協商能力,也就是在權力運行之外,通過溝通協調干成事、干好事的能力。政協干部特別是從黨政系統新轉入政協的干部,一定要適應這種工作方式,增強這種工作能力。
協商態度要誠。堅持將實現最廣大人民的共同利益、找到各方共贏的最大公約數作為協商的出發點。這種協商是崇高無私、襟懷坦蕩的協商,是誠心誠意、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協商。精誠所至,金石為開。有了這種協商誠意,就能夠打動人,就容易叩開協商的大門。
協商議題要準。需要協商的事情很多,但每次協商只能突出一個重點、聚焦一個事項,多則不易成事。要審時度勢,找準“協商點”。選擇那些黨和政府最需要政協出面做的事情,人民群眾最急于政協呼吁的事情,政協最有條件做到的事情,去作為協商議題。這個“協商點”不見得大,但要能以小博大、撬動全局。找準了這個點,就有利于“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了。
協商步子要穩。協商一個事情,就如同走一次征程。要根據情況的發展變化,一步一步地向前推進。不求一蹴而就,但求步步為營。什么時間做什么事,安排得有條不紊,完成得干凈利索。當所有該邁的步子邁過了,該走的路段走過了,也就水到渠成地到達我們的協商目的地了。
協商頻次要多。協商本身就是一個與人商量做事的過程,需要不厭其煩地與人溝通。協商之初,要向人了解情況,摸清底數;有了基本想法,要請人幫忙,充實具體內容;拿出成型方案,要征詢意見,修訂完善。經過這樣多反復、高頻次的溝通,協商活動就會從無到有、漸入佳境。
協商方式要活。協商對象多元,決定了協商方式各異,需要我們到什么山唱什么歌。要根據協商對象的核心關注點和具體特點,因人制宜、靈活多樣地去溝通,切忌制式化、千篇一律。要根據協商對方對自己主張的接受程度,心平氣和、循循善誘地去引導,切忌目中無人、強求硬塞。要有以柔克剛、以軟磨硬的功夫和耐心。
協商成果要實。協商不是聊閑天、趕大集,只圖熱鬧一陣子,是要出實打實的協商成果的。要善用政協話語權,通過公開的宣傳方式,努力讓協商成果廣為人知,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要善用政協建言權,通過法定的建言渠道,努力讓協商成果納入決策、轉為政策。唯此,才是考量我們政協干部協商能力高低、第一本事大小的最終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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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協商 協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