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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為何總是抓中國伐木工?中方不應用外交手段干涉?
原標題:緬甸為何總是抓中國伐木工?
緬北民族沖突伐木工成犧牲品
22日,緬甸媒體率先曝出,緬北密支那縣當?shù)胤ㄍχ袊ツ竟ひ话缸鞒雠袥Q,判處150余名中國籍伐木工20年有期徒刑,另有兩名未成年人被判10年有期徒刑,還有一名藏毒者被判35年刑期。
此判決消息一出,引發(fā)國內(nèi)外媒體廣泛關注,尤其所謂“終身監(jiān)禁”的判決,被普遍認為量刑過重。報道稱,這些中國伐木工人是被不法分子騙入緬甸從事非法伐木作業(yè)的。
針對這一事件,我外交部發(fā)言人陸慷表示,中方對緬方有關判決高度關切,已向緬方提出交涉,要求緬方重視中方關切,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對此案作出妥善處理。中國駐緬甸大使館新聞處潘雪松主任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們認為判20年屬于量刑過重。目前使館已經(jīng)向緬方提出嚴正交涉。”
綜合緬甸當?shù)孛襟w的報道,2013年至去年的上半年,緬甸警方共計逮捕約100名中國公民,罪名同樣是非法伐木與礦業(yè)開采。移民局官員表示每人最高面臨一年的有期徒刑,不過多數(shù)情況下只會處以罰款和驅(qū)逐出境。
但這一情況在卻在去年開始逐漸發(fā)生了變化,當局在4月全面禁止原木的出口,以期減少森林砍伐的現(xiàn)象,并開始逮捕伐木的外國人。
砍伐木材
是否非法看法不一
老實說,緬甸人也是迫不得已。緬甸資源與環(huán)保委員會秘書長吳登倫指出,緬甸的森林覆蓋率在貢榜王朝時期(1752-1885)曾占國土面積的70%,到1962年下降為57%,2005年為51%,2008年為24%,目前僅為20%左右。緬甸官員稱,中緬邊界近四分之一的森林都已被采伐一空。
林業(yè)是緬甸的支柱產(chǎn)業(yè),為了挽救林地與增加收入,緬甸去年的原木出口禁令規(guī)定,只允許出口加工后的木制產(chǎn)品。而針對紅木原木的禁令,使得周邊市場的木材價格迅速提高。
2013年,緬甸出口的木材中有37%都到了中國,且價值高達6.12億美元。緬甸特有的花梨木,在中國市場上利潤極大,中國政府對原木零關稅的進口政策,也不斷刺激商人鋌而走險。
緬甸的禁令,表面來看給中國商人帶來極大的沖擊。但實際上,中國商人可以說是“毫無壓力”。因為他們進口的絕大部分木材,都是通過“非法”的地下渠道進行。
木材由緬甸出境至由云南入境中國的過程中,有一大半都被緬甸中央政府認為是非法砍伐,但由于兩國在政策上的差異,這些木材在中國地方政府看來是手續(xù)齊全的。以這一次的逮捕事件為例,緬甸中央軍從伐木商人的手上搜出了一張從克欽獨立軍(KIA)經(jīng)濟負責人簽署的出產(chǎn)木頭許可證。有了這張證明,木材便可名正言順地進入中國。
緬甸內(nèi)戰(zhàn)刺激木材走私
而在緬甸的木材生意中,地方軍閥與中央軍之間的內(nèi)戰(zhàn)同樣給木材公司創(chuàng)造了大量可乘之機。
緬甸與中國接壤的克欽邦、佤邦等地區(qū)宗派林立,其中的克欽獨立軍勢力尤為龐大,緬甸中央政府一直不曾完全控制這一地區(qū)。
有學者指出,緬甸的地方軍閥為了籌集資金購買武器和生存物資,相當樂意為中國商人大開伐木的方便之門。而且中國商人早已證明自己是"務實、肯干的經(jīng)濟合作伙伴"。
當?shù)乜藲J族領袖昂康巴說,"如果外國人沒有和政府與少數(shù)族裔叛軍達成協(xié)議,非法伐木是不可能發(fā)生的"。他說:"他們向地方當局行賄,取得在當?shù)乜撤サ脑S可文件。他們只有和這一地區(qū)的所有武裝力量搞好關系時才能行動。"
中國商人就是處于這樣一種兩難的選擇中:向地方軍閥申請開采許可,會被緬甸中央政府視為走私;向中央政府申請加工許可,可森林在地方軍閥手中!
曾有木材商人表示:"我們做木材主要是與'山兵'(克欽獨立軍)合作,但是又經(jīng)常被政府軍攔截,要么把木材扣下、罰款,要么把工人扣下;如果老板愿意拿錢去贖,工人們就可以回來,反之就將被投進監(jiān)獄;這個過程中會有一些工人被打死打傷,但是在緬甸的森林里沒有人管得了。"
可以說,由于緬甸內(nèi)部的民族問題、中央和地方矛盾的問題,這就是個"灰色地帶":你進行采伐,就必須和當?shù)匚溲b許可,而聯(lián)邦政府不僅沒有按協(xié)議給當?shù)厝?quot;自治",不承認地方的這種權利,雙方還常常開戰(zhàn)。一旦出現(xiàn)戰(zhàn)事,這些深入異國深山勞作的工人被成了待人宰殺的羔羊。
被抓中國勞工經(jīng)常消失
最無辜的就是這些前往緬甸打工的中國勞工。在緬北地區(qū),來自中國的木材公司與地方軍閥配合,開著龐大的車隊來回中緬兩國邊境。而且他們更傾向于雇傭來自中國的伐木工人。
曾有商家解釋稱:"緬甸當?shù)厝苏Z言不通,不聽指揮";"最關鍵是懶惰,遠不如中國工人能吃苦";"需要有經(jīng)驗的人在密林里工作,緬甸工人很難因為工錢愿意去冒高溫和疾病的痛苦"。
非法勞工一旦被緬甸中央軍逮捕,只能坐穿大牢,等待緬甸政府的遣返。在2006年6月,有427名中國勞工被緬甸遣返。他們大都來自云南保山、德宏等地,都是因非法出境、非法伐木而遭到緬方逮捕。據(jù)報道,他們中的大多數(shù)都在遣返前被判了12年的刑期,最長的在緬甸被關押8個多月。
根據(jù)《南風窗》雜志的采訪,在緬甸臘戌、八莫、密支那和曼德勒等一些監(jiān)獄里總是關押著在緬北地區(qū)從事非法伐木、開礦等工作而被抓的中國勞工,他們都被緬甸法庭以非法入境和非法居留判處數(shù)年的監(jiān)禁,然后等待被遣返回國。那些非法中國勞工都是被中國一些非法公司雇傭到緬甸工作,最后被緬甸軍警聯(lián)合抓捕關進監(jiān)獄,自然吃盡了苦頭。
一名幸運被遣返回來的云南省騰沖縣勞工說:"一些被抓的中國勞工莫名其妙就不見了,不知道是被老板贖走了,還是死了被扔掉了,反正緬甸的監(jiān)獄里一直都有中國人被關著。"
最新動態(tài)
緬甸聲稱中方不應用外交手段干涉對伐木工判決
據(jù)法新社7月23日報道,緬北中國伐木工一案宣判之后,中方立刻表示高度關切,外交部也隨即向緬方提出交涉,對此,緬甸政府作出回應,稱中方不應用外交手段干涉對中國伐木工判決。
法新社報道稱,緬甸政府方面回應稱,中方的表態(tài)不會影響本案審判程序的繼續(xù)進行。緬甸政府的一名發(fā)言人在接受采訪時聲稱,緬甸的公民在外觸犯法律的時候同樣會被所在國家的法律判刑。"用外交手段來進行干涉是不應該的,我認為中方會明白這一道理。"他表示。
這名發(fā)言人還表示,當下更需要做的,是確保今后緬北地區(qū)非法原木采伐的事件不再發(fā)生。
綜合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緬甸 中國伐木工 外交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