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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有事好商量”的制度資源
辦好基層的事,要善于運用中國人自己的方式和辦法。社區協商蘊藏著基層民主的活力之源,也是真正能夠開創中國特色治理模式的制度資源
社區有了矛盾糾紛該怎么辦?常言道,有事好商量。近日,中央印發《關于加強城鄉社區協商的意見》,將“好商量”的民間智慧轉化為制度成果。正如《意見》所指出的,社區是社會的基本單元,加強城鄉社區協商,有利于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化解矛盾糾紛,也是發展基層民主,暢通民主渠道的體現。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鄉社區的變化,已經重新塑造了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在城市,以往“筒子樓”“單位大院”的居住形態趨于式微,由陌生人構成的居民小區成為常態,鄰里之間的交往變得稀薄。由于缺少共同的聯系紐帶,彼此都把“私人空間”看得很重,導致與車位、養狗、噪音等“公共事務”相關的問題極易釀成糾紛。在農村,不少地方由于鄉村精英和青壯年勞動力的流失,致使社區事務乏人過問;而在村委會選舉、征地補償等公共事務上,則容易因利益糾葛滋生矛盾。城鄉社區的變化,是近幾十年我國社會變遷的一部分,也必須在治理現代化的進程之中予以消化和接納。
正是在這一背景下,《意見》站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高度,提出“推進城鄉社區協商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什么叫社區協商?用老百姓的話來說,就是鄰里之間,有事坐下來好商量。這本是中國人“過日子”的尋常道理。村里修條路要從誰家地里過,老少爺們兒坐下嘮嘮,也就解決了;小區里面亂停車影響交通,業主們找時間開個會商量商量,并不難辦。有些人誤以為“優良治理”僅是規則之治,其實相較于紙面上的條文,這些尋常道理背后的治理資源更加實在、管用。因此,很早以前就有學者提出,要激活法治的“本土資源”。體現“有事好商量”的社區協商,正是有效激活了本土資源的制度創新。
事實上,近年來各地圍繞社區協商,已經涌現了一批有益經驗。浙江溫嶺從1999年就在鄉鎮開展“民主懇談”,鼓勵群眾各抒己見,參與政府年度預算方案等重大決策,被譽為“泥土里誕生的”基層民主。北京東城區東花市北里小區,摸索出了一套“五方聯席會議”的做法,業委會、居委會、物業公司,以及街道辦和派出所一起坐下來化解小區管理難題……這些都是“有事多協商、遇事多協商、做事多協商”在社區層面的體現,也證明,辦好基層的事,要善于運用中國人自己的方式和辦法。在這些或許不起眼的“土辦法”中,蘊藏著基層民主的活力之源,也是真正能夠開創中國特色治理模式的制度資源。
可以想見,運行良好的社區協商,將成為培育基層民主的制度搖籃。作為一種與本土實踐有關的治理手段,“民主”身上套著的絕非一塵不染的晚禮服,而是沾滿泥土氣息的粗布外套,需要與這片土地上的人民產生緊密聯系;民主也絕不僅僅是講章里的教條和概念,更是群眾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過程,需要在具體事務中不斷探索和拓展。通過形式多樣的社區協商,群眾將逐漸產生對基層民主的感性認識,進而習得民主的理念和途徑。這個過程,也是基層民主不斷擴大、民主理念逐漸深入人心的教育過程。
毛澤東說過,“國家各方面的關系都要協商。”“我們政府的性格,你們也都摸熟了,是跟人民商量辦事的”。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實現協商于民、協商為民,不妨從“商量著辦事”的社區協商開始。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有事好商量 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