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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西聯邦共和國政府關于氣候變化的聯合聲明(全文)
新華社巴西利亞5月19日電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西聯邦共和國政府19日在巴西利亞發表關于氣候變化的聯合聲明。聯合聲明全文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西聯邦共和國政府關于氣候變化的聯合聲明
(2015年5月19日于巴西巴西利亞)
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西聯邦共和國政府認識到氣候變化及其負面影響是全人類的共同關切和21世紀最大的全球挑戰之一,需要在可持續發展框架下通過國際合作解決。
二、 作為發展中國家,盡管面臨經濟社會發展和消除貧困的多重挑戰,中國和巴西已采取了能效、可再生能源、林業、農業和工業等方面的計劃、政策和措施,開展了雄心勃勃的應對氣候變化國內行動。雙方也計劃在各自能源結構中增加可再生能源的比重。
三、 中國和巴西強調《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是應對氣候變化國際行動與合作的主要法律文件。雙方重申將致力于在今年年底法國巴黎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上,達成一項平衡、全面、公平和富有雄心的公約下協議,以確保公約的全面、有效和持續實施。中國和巴西將攜手與其他締約方,特別是“基礎四國”其他成員一道為實現此目標而努力。
四、 中國和巴西進一步重申,2015年協議應全面遵循公約的原則、規定和架構,特別是公平原則、“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和各自能力原則。為此,中國和巴西強調,2015年協議的規定需要全面反映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間不同的責任和發展階段,發達國家應率先采取有力度的、全經濟范圍的絕對減排目標并為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支持,發展中國家在可持續發展框架下并在發達國家資金、技術開發和轉讓、能力建設支持下強化行動,包括通過相關激勵機制逐步向做出全經濟范圍減緩貢獻而努力。
五、 中國和巴西重申2015年協議應基于公約下業已建立的機制和規則,平衡處理減緩、適應、資金、技術開發和轉讓、能力建設及行動和支持的透明度問題。
六、 中國和巴西還強調,落實巴厘路線圖成果對于提高2020年前行動力度和維護各方互信至關重要。為此,發達國家應提高其2020年前減排目標,并以清晰和透明的方式表明其將如何兌現到2020年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資金的承諾。
七、 中國和巴西正在按照聯合國華沙和利馬氣候變化會議的決定,加緊準備其為實現公約目標而做出的國家自主決定貢獻。雙方均表示,其采取的有力度國內行動及所取得的成效將在各自貢獻中予以恰當反映。
八、 雙方還認為,兩國氣候變化合作與協調在中巴全面戰略伙伴關系中具有重要意義。中國和巴西認為,氣候變化合作有利于實現應對氣候變化與促進能源安全、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協同效益。為此,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強兩國關于國內氣候政策和多邊進程的雙邊高層對話,加強雙邊務實合作,特別是在可再生能源、森林碳匯、節能、能效、適應和城鎮化低碳發展等領域的合作。
九、 中國和巴西還同意加強太陽能方面的合作,以實現各自能源結構的多元化,并為各自減排努力做出貢獻。雙方決定,加強合作,增進對太陽能板和太陽能電池產業的認識,探索商業機會,包括開展政策、規劃、技術和標準、檢測和認證方面的交流以及人員培訓,同時推動中國太陽能企業在巴西投資建廠和項目開發。雙方將在中國-巴西高層協調與合作委員會下討論這些問題并加強氣候變化和環境方面的雙邊合作。(完)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氣候變化 中國 巴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