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情·民意>你言我語 你言我語
孕婦持安徽準生證貴州不認可 腹中胎兒或被引產
因戶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的再婚生育二孩政策不同,貴州荔波縣高中教師覃誼腹中5個月的胎兒或被引產。
5月12日,覃誼收到荔波縣教育局和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聯合下發的《關于責令終止妊娠的通知》,責令其在5月31日前,自行到醫院終止妊娠手術,否則將依據相關規定給予開除公職處分。
然而早在三個月前,覃誼夫婦就已在戶籍所在地安徽黃山市,辦理了生育許可證明。
這一矛盾困局是因安徽、貴州實施的計劃生育條例不同所致,兩省對再婚生育二孩的政策不一。
一條政策
兩種執行
覃誼告訴記者,她與丈夫蒙紹平均為再婚,且之前各自均育有一孩。雖然覃誼已到35歲生育高齡,但作為再婚家庭,她希望與丈夫擁有一個共同的孩子,以確保婚姻穩定。
覃誼與丈夫蒙紹平的戶籍所在地分別為安徽黃山和貴州貴陽,根據安徽的生育政策,覃誼符合生育二孩的條件,夫妻倆于2015年2月17日在安徽辦理了《生育證》。
安徽省黃山市屯溪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出具的《生育證》寫明,“經查,你們符合《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第四項,同意生第二孩。”
記者查詢該條例發現,該許可的限制條件為: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計不超過兩個(不適用復婚夫妻)。
不過,荔波縣教育局和荔波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聯合做出的《關于責令終止妊娠的通知》認定,“根據《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你與蒙紹平再婚后,不符合再生育子女的條件”。
記者查詢《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四條,未找到許可覃誼這類再婚情況的生育規定。
5月14日,荔波縣教育局紀檢組組長吳冬梅回應稱,雖然覃誼在安徽辦理了生育證,但因其工作在貴州,需依據屬地管理原則對待。
荔波縣一名計生局工作人員則告訴記者,覃誼這類情況依據貴州計生條例,不允許生育二孩。
若沒有特批
她將放棄工作生下孩子
記者查閱相關文件后發現,“單獨二孩”實施以來,各省(直轄市)對原有條例做了修改,但對再婚夫婦生育二孩的規定不一致,導致許多再婚夫婦在戶籍所在地不被允許生育二孩,而在外省卻可以生育。
記者獲悉,41歲的山東棗莊某醫院醫生徐燕也與覃誼有相似遭遇,徐燕為了與現任丈夫擁有一個共同的孩子,飽受困擾。
吳冬梅表示,覃誼如果愿意將工作調動到安徽,教育局將支持辦理調離手續;或由貴州省衛計委對此特批生育許可,覃誼的工作即可繼續留任。“我們也很同情她,但根據貴州的政策沒有辦法。”吳冬梅說。
已在荔波中學任教十年的覃誼感到為難,她計劃嘗試爭取貴州省衛計委的特批,若最終不被允許生育,她將放棄工作生下孩子。
浙江的政策如何?
近日,浙江省衛計委在其官網上發布了《浙江省特殊情況再生育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這份征求意見稿,對8種特殊情況進行了修改,分別針對再婚夫婦、病殘兒以及獨生子女,其中針對獨生子女的說明,對一些很多被排除在“單獨二胎”政策之外的家庭來說,是個好消息。
比如,針對再婚夫婦,取消了當前家庭子女數1個的限制,改為“再婚夫妻在婚前雙方曾生育子女合計不超過兩個的”,也可以申請再生育。
編輯:羅韋
關鍵詞:生育 孕婦持安徽準生證貴州不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