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聲·政情>觀察 觀察

司法部要求深化獄務公開 能否防止“提錢出籠”?

2015年05月04日 09:34 | 作者:賈陽 | 來源:檢察日報
分享到: 

漫畫

漫畫

 

  健力寶原董事長張海立功材料作假事件以及“到點減刑”“保而不醫”“提錢出籠”等變相越獄現象,近年來引發社會對高墻內的關注。司法部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獄務公開的意見》(下稱《意見》),對進一步增強監獄執法司法透明度作出相關規定。《意見》出臺后,陽光能否照進高墻?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執法司法活動能否進一步規范化?監獄亂象能否杜絕?帶著這些疑問,記者展開深入采訪。

  現狀:獄務公開多在監獄內部進行

  依照我國刑法和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判死緩、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監獄本著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

  我國監獄的主管部門是監獄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門是司法部。記者查閱資料發現,早在1999年,司法部就下發了《關于監獄系統在執行刑罰過程中實行“兩公開、一監督”的規定(試行)》,要求監獄系統要公開執法依據、程序、結果,主動接受有關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2001年又下發了《關于在監獄系統推行獄務公開的實施意見》,基于該意見,我國監獄系統已經實行了一段時間的獄務公開,現狀如何呢?

  記者登錄北京市監獄管理局的官方網站,在首頁點擊“獄務公開”,可查閱11條“決定”,其中包括10條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批準的罪犯“繼續暫予監外執行的決定”,1條批準罪犯“暫予監外執行的決定”。

  “上海監獄”是上海市監獄管理局主辦的網站,登錄網站點擊首頁“政府信息公開”后進入“獄務公開”,有143條信息,包括“上海市監獄管理局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的掃描件、“減刑假釋的條件和程序”等內容。值得注意的是,網站可以看到的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對罪犯的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患病名稱都做了模糊處理。

  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是刑事執行階段重要的制度。全國政協委員、鄭州市政協副主席、鄭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朱專興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減刑和假釋需要由執行機關提出建議書,報請法院審核裁定。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后,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

  據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院長汪海燕教授介紹,目前獄務公開主要采取較常規的形式,如報刊、網站、宣傳手冊、監獄獄務公開專欄、咨詢電話等。雖然《關于在監獄系統推行獄務公開的實施意見》中規定了一些新聞發布會、廣播電視等公開方式,但在實際操作中,獄務公開多是在監獄內部進行。其公開形式,主要是對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制度規定的公開,如罪犯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收監、會見通信、減刑假釋等相關行政司法制度的條件和審批程序。

  應對:獄務公開有助于規制司法亂象

  “以權贖身、花錢買刑”“因為權力濫用獲罪,又以濫用權力求得假釋”……這些詞匯形象地概括了刑事執行階段執法司法行為的不規范。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秦希燕聯合律師事務所主任秦希燕認為,獄務公開將有助于遏制這些亂象。

  《意見》規定,監獄管理部門要向社會公眾公開監獄執法、管理過程中的條件和程序,以及監獄罪犯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結果等22項社會關注度較高的、監獄執法領域的重點、熱點內容。秦希燕說,這也是公開政府部門權力清單,打造陽光透明政府的一大舉措。

  在朱專興看來,要以公開促公正,公開才能知情,知情才能監督。既要有權力運行機制,又要有權力運行監督機制;權力運行到哪里,公開監督機制就跟到哪里,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要同步進行公開監督。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汪海燕說,公開和透明有利于加強對監獄執法司法活動的監督。汪海燕表示,獄務公開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一部分,是公眾知情權的保障。此次司法部下發的《意見》根據公開對象的不同,分別規定了對社會公眾、罪犯、以及罪犯近親屬的公開內容。還區分社會公眾、罪犯、罪犯近親屬基礎上,根據現代科技的發展,創新公開形式,增加了微博、微信等新興媒體,有利于發揮公眾的輿論監督能力。同時,《意見》中關于成立深化獄務公開工作委員會以及相關考評機制的規定,保證了獄務公開政策的落實,并使其逐漸常規化。

  刑事執行檢察部門承擔著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的重要職責。據天津市檢察院第二分院監所檢察處副處長祁云順介紹,檢察機關在監獄一般設有派駐檢察室,對監獄的監管執法工作實行日常監督。派駐檢察人員一般通過日常的巡視檢查、找罪犯及家屬談話、審查減刑、假釋或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等方式對監獄監管執法活動進行監督。同時,在減刑、假釋活動監督中,還通過向法院提出檢察意見,參加減刑、假釋庭審,審查減刑、假釋裁定,對法院審理、裁定減刑假釋的司法活動進行監督。

  檢察機關守護高墻內的嚴格執法、公正司法責無旁貸。祁云順告訴記者,該意見的公布實施,在規范司法行為方面必將發揮積極作用。向社會公開減刑、假釋建議書和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還可以促進監獄干警嚴格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適用減刑、假釋或暫予監外執行,保證刑罰變更執行方式的正確適用。

  期待:落實獄務公開強化法律監督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及相關規定,監獄、看守所提出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書面意見的,應當將書面意見副本抄送檢察院,檢察院可以向決定或者批準機關提出書面意見。在汪海燕看來,獄務的充分公開為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提供了便捷條件。

  汪海燕建議,檢察人員應當充分利用獄務公開信息加強對判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審理過程和結果的監督,并對“走過場”的減假暫程序提出意見。實現這一點,需要適當提升派出檢察部門的級別,弱化監獄系統對派出檢察部門的影響,并且定期輪流更換派駐檢察人員,預防檢察人員與監管人員同質化,蛻變其監督“本色”。

  《意見》出臺后,檢察機關將如何做好刑事執行檢察工作?

  祁云順認為,應加強對獄務公開工作的監督。比如檢察機關在減刑、假釋監督中,發現對罪犯的考核、獎懲情況沒有公示,或者提請減刑、假釋建議書沒有向社會公開,應當向監獄提出糾正意見,督促其改正。加大獄務公開力度后,隨著服刑人員及近親屬知情權的擴大、維權意識的提高,對其切身利益的相關監管執法情況提出異議或投訴的情況今后將增多,檢察機關不僅要認真對待罪犯及其近親屬的舉報、控告和申訴,同時還應當最大限度地保護罪犯及其近親屬的合法利益,從而促進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秦希燕表示,只有進一步加強權力監督制約機制的頂層設計,打破監獄的封閉現狀,讓罪犯家屬、社會公眾了解監獄管理、監督監獄工作,杜絕司法腐敗,方能確保刑罰執行過程的公開、公正。他建議盡快啟動刑罰執行法的立法工作,促進刑罰執行制度的頂層設計,使刑事案件的偵查、審判、執行有法可依。

  在嚴格減刑假釋法律適用方面,秦希燕建議嚴控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比例,對于法院開庭審理的減刑、假釋案件,檢察機關一律派員出庭,并對庭審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此外,還應進一步建立配套的獄務工作制度和責任追究機制,健全監獄執法辦案責任制,完善監獄分級管理和罪犯分押分管分教制度,以及罪犯危險性評估制度。

  名詞解釋:

  減刑:是指對原判刑期適當減輕的一種刑罰執行活動。

  假釋: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

  暫予監外執行:是指對于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決定暫不收監或者收監以后又決定改為暫時監外服刑,由司法局負責執行的刑罰執行制度。賈陽

 

編輯:曾珂

關鍵詞:獄務公開 防止提錢出籠 司法部要求深化獄務公開

更多

更多

久草日韩精品暖暖的在线视频,精品国产综合色在线,极品少妇粉嫩小泬精品视频,青青热久免费精品视频在线播放
亚洲日韩精品女同在线播放 | 一区二区三区国产视频 | 亚洲精品乱码久久久久久 | 日韩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在线播放 | 日本又黄又潮娇喘视频免费 | 亚洲精品国产丝袜久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