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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日計罰”露出環保執法“鋼牙”
河北6家污水處理廠因在27天內被發現兩次超標排污,被開出總額2047.57萬元的罰款。這是自今年新《環保法》實施以來,河北省環保部門首次開出的“按日計罰”罰單。今年1月30日,河北省開展“利劍斬污”零點行動,對全省城鎮污水處理廠進行隨機抽查,并于2月25日進行復查,發現6家企業在復查中仍存在超標排放行為,河北環保部門隨即對其啟動了按日計罰程序,并在近日對其開出了罰單。(4月21日新華社)
雖然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環保法》明確規定了對污染企業的“按日計罰”,但在全國范圍內,此種治污方式還基本處于沉睡的狀態。此前有媒體報道,新《環保法》生效兩個月左右的時間里,全國實施按日計罰案件僅有15件,最高罰款額僅190萬元。而這一次,河北省一次性對六家單位“按日計罰”,且總額達到兩千多萬元,自然備受關注。
“按日計罰”的規定,被認為是新《環保法》的亮點,也被認為是環保法確立的最具威懾力的處罰措施之一。究其因在于,這一規定打破了對污染最高罰款額的天花板。按照此前的法規,對污水超標排放企業最高處罰金額只有20萬元,對企業難以形成震懾。推行“按日計罰”舉措,正是將罰款數量和企業的污染程度聯系起來。污染越嚴重,則罰款額越大,甚至上不封頂。當違法的代價變得高昂,守法就會內化為企業的自覺。
不過,要落實“按日計罰”規定,環保部門要做的不僅僅是罰款了事。
首先,環保部門要說明“按日計罰”的標準與依據。按照新《環保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做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如此規定,被認為有一些粗線條。因此,為了讓社會清晰感知“按日計罰”的威懾力,河北環保部門有必要繼續公開詳盡的數據,說明為什么對這幾家企業罰款、具體罰款的標準,以起到示范震懾作用。
其次,環保部門應努力擴大公眾參與治污的力度。既然環保部門掌握著較大的對“按日計罰”的自由裁量度,為避免此種裁量權衍生出腐敗,為了讓“按日計罰”真正起到作用,就應該鼓勵社會公眾參與到具體的治理過程中來,發動群眾對相關的污染行為進行舉報,且將處理過程完整地向社會公開。這樣就會形成環保部門監督企業、公眾監督環保部門的良性循環。也唯有如此,“按日計罰”才不至于成為環保部門的尋租手段,剛性的“按日計罰”舉措才能真正落到實處。
在新《環保法》施行差不多五個月之后,河北的“按日計罰”舉措仍然在成為新聞,這不免讓人有些五味雜陳。倘若那些長出“牙齒”的法條一直都是被停留在紙面上,這不免與立法初衷南轅北轍。
對于執意排污的企業進行“按日計罰”,今后應當在更多的地方出現,直至成為執法的常態,如此才能讓整個社會都清晰地看到它的威懾力。這是河北巨額“按日計罰”罰單所給出的啟示,亦是行之有效的治污路徑。
編輯:水靈
關鍵詞:按日計罰 環保部門 罰款 企業 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