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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人生不應以收益為唯一追求
有媒體近日報道,四川一高校原校長曾某有感于博士同學都成了千萬富翁,而他與妻子的收入存款不到200萬元,心理失衡,開始以各種方式收受賄賂。最后以受賄353.5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看著商人發財,就想和商人一樣“住豪宅開好車”,這是一種較普遍的社會心態。南京市前市長季建業,當初覺得“身邊的商人朋友賺了那么多錢,心理不平衡”。杭州市前副市長許邁永,“時常有一種攀比思想,與老板比,與高收入階層比,越比差距越大,越比心態越不平衡”。
發財致富是商人的一種本分,做官而想發財,則除了權錢交易、違法犯罪,其實別無他法。做官作為一種職業,本分是提供公共服務,不是發財。黃埔軍校有名聯一副,叫做“升官發財請往他處,貪生畏死勿入廝門”,講的就是這個道理。
不僅是當官發不了財,其實天底下絕大多數職業都注定發不了財。商人中的企業家,其實創新精神勝過發財的想法,發財純屬其創新努力的副產品。此外的職業,從業者固然要借以養家糊口,但所得薪水也不是“天定”的、“先驗”的。基本原則是,按勞分配,收入與能力、貢獻正相關,但社會不可能讓一種職業、某個崗位吃得肚皮發脹。
現代社會是一種高度理性化的社會,勞動的社會分工越來越細,職業成千上萬種,人們選擇職業不會無視收益,但也與個人興趣有關。每種職業都有其市場價格及其年化收益,并且相當穩定。在有些國家,國家元首、內閣部長、CEO的年薪以及醫生、律師、記者、教師的年薪等,都有公開的統計年鑒。甚至拿哪所大學哪種學位,將來年薪是多少,都可以上網查到。你選擇一種職業,意味著你接受相應的收入狀況;如果你嫌自己職業收入低,你可以選擇改行或跳槽。
在中國,市場經濟建立時間不長,職業與收入之間的關系尚未穩定下來,一種相應的職業-收益理性尚未建立。成功的標準只看收入高低,相當單一。很多人亂入行,卻又期待高收益,當官的跟“身邊的商人朋友”比,教師和律師、醫生比,結果比出心理失衡。心理失衡問題也不大,不妨換個收入更高的職業,大家又不干,于是靠山吃山、把手伸向別人的荷包里,干起了違法犯罪的勾當。
中國的現代化,恐怕要培育一種職業-收益理性,其中包括職業選擇、職業收益、成功標準以及相關倫理規范。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各種職業的社會角色及其收益將趨穩定,人們在這種確定性下進行人生規劃、求學和職業選擇,并把相應收益視為自由意志選擇的“命運”。這不會完全消除不同職業之間的收益攀比,但實現“再平衡”的方法只能是改行。
這種職業-收益理性不會自發形成,它需要國家的主動引導與培育。在發達國家,職業-收益確定并且可以預期,是信息公開透明、信息供給充分的結果。選擇做公務員,意味著你接受確定的公務員收益前景;選擇當大學校長,不應當奢望跟工程承包商一樣富有。你接受那份收入,但也相當看重那種職業榮譽。如果想要更多回報也未必不合理,而方法是,把本職工作做到優秀乃至卓越。
編輯:水靈
關鍵詞:校長受賄 職業 收益 收入 千萬富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