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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協商民主 政協責無旁貸
原標題:推進協商民主政協責無旁貸
中共中央近日印發的《關于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對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作出了頂層設計。特別是《意見》把政協協商與政黨協商、政府協商一起,作為三個繼續重點加強的協商渠道,并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把七大協商渠道中的人民政協定位為“專門協商機構”,顯示了中央對政協協商民主的高度重視和殷切期待,凸顯了政協在推進協商民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
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是與政協的性質密切相關的。人民政協與協商民主相伴而生,是我國的政治組織中最能夠體現協商民主理念的制度設計與安排。作為愛國統一戰線組織,人民政協能夠廣開言路、廣求良策、廣謀善舉,使社會各群體中個別、分散的意見、愿望和要求通過政協的渠道得到系統、完整的反映。作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人民政協鼓勵各界人士自由發表意見,并在充分、民主、平等、真誠的協商討論中增進共識。作為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協組織各參加單位和廣大政協委員圍繞工作大局協商議政,能夠更真實地實現黨派民主、界別民主、廣泛民主,使民主形式真實而有效。人民政協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過程,就是實現協商民主的過程。
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賦予人民政協光榮使命,也為人民政協履行職能提供了廣闊舞臺。作為專門協商機構和重點加強的協商渠道,人民政協要以學習貫徹《意見》精神為契機,按照總書記“堅持發揮人民政協在發展協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的要求,不辱使命,敢于擔當,多作為、作好為。政協協商不僅要關注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文明方面的問題,還要關注政治方面的問題和重要法律法規的制定。既要充分運用好政協全體會議、常委會議、主席會議、專題協商會等形式,使政協經常性規范性協商平臺更好發揮作用;又要不斷完善雙周協商座談會等新的協商平臺,更加靈活經常地開展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探索網絡議政、遠程協商等新形式,為政協委員和各界人士提供更多發表見解、溝通對話的機會。加強與黨委和政府工作的有效銜接,堅持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切實推進履行職能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不斷提高政協協商民主的科學性和實效性。(金建明 作者系江蘇省政協研究室副主任)
編輯:薛鑫
關鍵詞:協商民主 重點加強的協商渠道 人民政協光榮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