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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頻現農民工“討薪潮” 專家:關鍵在于政府積極作為
原標題:年底頻現農民工“討薪潮”,清欠尚需加大力度
新華社北京1月18日電 年關將至,多地再現農民工“討薪潮”:山西太原“民工討薪命喪派出所”事件未消,山東濟南、湖南武岡等地農民工討薪事件再起。
新華社多路記者近日赴遼寧、山西、河南等地采訪了解到,由于經濟增速下行、房地產市場遇冷,中西部地區和中小城市正成為當前討薪矛盾多發地區。
一邊是國家和地方維護農民工權益的法律法規不斷出臺,一邊為何農民工“年年干活年年欠、年年討薪年年難”?
層層轉包加層層拖欠,農民工處于“生物鏈”最底端
記者采訪發現,與往年相似,今年農民工欠薪仍集中在房地產等工程建設領域;所不同的是,中西部和中小城市成為當前討薪的“重災區”。
究其原因,隨著城鎮化進程加速,三四線城市和小城鎮成為農民工的重要輸入地。與工程審批、工資保障等制度都比較完備的大城市相比,中小型城市尚未構建起規范、完善的監管制度,所以農民工欠薪問題驟然增多。
我國相關法律要求,工程項目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建筑企業承建,但在實際運行中,個人承包卻大行其道。河南省一位建筑勞務公司負責人介紹,一些關系戶只需繳納一筆占工程造價2%-5%的掛靠費,就能借用建筑公司的資質從開發單位承攬工程,然后他們再層層轉手分包。
山西省長治市總工會副主席李燕說,建筑施工領域工程轉包、分包現象普遍,致使債權關系復雜。“由于層層轉包,導致責任主體分離,農民工和用工單位事實上不存在勞動關系,即使跟包工頭,也往往是口頭合同,提供不了正規的勞動關系證明。一旦某個環節資金出現問題,就會形成工資拖欠。”
在層層轉包加層層拖欠中,農民工處于“生物鏈”的最底端。近幾年,一些中西部地區和不少中小城市,熱衷于靠房地產拉動地方經濟。隨著樓市熱潮退去,許多開發商和承建商的資金泡沫像海市蜃樓一樣突然消退,被欠薪的農民工則像貝殼一樣被晾在沙灘上。
“連環債”討要難,“幕后債務人”竟有基層政府
記者采訪發現,農民工欠薪問題往往盤根錯節,糾纏在建筑合同的甲方乙方的是是非非里,像理不清的“蜘蛛網”,又像嚼不動的“橡膠糖”。更讓農民工無奈的是,欠薪的“幕后債務人”有時甚至還是基層政府。
有些地方甚至形成了“連環債”鏈條:農民工工資被包工頭或建筑承包商拖欠--建筑承包商又被上游的建設項目企業拖欠--許多市政建設項目企業又被當地基層政府拖欠。由于面廣量大,討薪往往陷入“死結”。
例如,受制于煤炭形勢下滑,山西一些地方財政吃緊,不少公共工程處于停滯狀態,政府成為事實上的欠薪債務人。而遼寧省有關部門的一份材料顯示,遼寧省內有的基層政府拖欠市政工程款現象嚴重,金額增多、期限延長。僅三家處于不同地市的民營市政公司,目前被各地政府部門拖欠市政建設工程款數額巨大,其中一家民營公司因為欠薪上千萬元,董事長已經數次被農民工堵在辦公樓里。
“惡意欠薪”追刑責需破除“玻璃門”
?。玻埃保蹦辏?ldquo;惡意欠薪”與醉駕一起被寫入刑法修正案,但從近年來的實踐來看,兩者發揮的效用截然不同。醉駕入刑后,嚴厲查處了大量酒駕、醉駕行為,形成極大震懾,而入刑打擊“惡意欠薪”的力度還需不斷加大。
人社部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各地移送司法的890件惡意欠薪案件中,截至2014年1月15日各地法院審結僅53件。2014年前三季度,各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向公安機關移送了1718件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案件,公安機關立案945件,占總移送案件的55%,一審法院審結553件,占總移送案件的32%。
遼寧安行律師事務所的一位律師說,一些地方私下要求,一般不起訴或行政處罰開發商。某些官員和開發商的“曖昧關系”,使得勞動監察與司法銜接過程中存在“玻璃門”。
人社部副部長邱小平認為,勞動保障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不暢,導致部分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處理,無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影響了依據刑法打擊欠薪犯罪的效果。
“到法院起訴周期很長,即便法院判決農民工勝訴,很多時候也面臨著難以執行或拿不到錢的結局。”沈陽一位負責農民工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員說,對于討薪農民工來說,贏了官司拿不到錢,只意味著又白花了訴訟費。
部門互相推諉冷漠,專家稱關鍵在于政府積極作為
相比起法制監管“不到位”,農民工對討薪過程中各部門互相推諉的冷漠更為痛心。記者采訪發現,在多數縣市,工資清欠分散在勞動監察、信訪、工會、公安、建委等多個部門,推諉扯皮時有發生。
?。玻埃保茨辏保苍鲁?,42名在遼寧本溪打工的湖北籍農民工反映被拖欠118萬元工資長達兩年之久。記者跟隨他們討薪,親歷了從區信訪局被支到區勞動監察大隊、市勞動監察支隊,最終又返回到區信訪局的“踢皮球”過程。如果不是媒體對事件進行了曝光,這些農民工很難拿回自己的工錢。
但更多的討薪農民工仍在被“推來推去”。記者了解,山西太原城外的“書林苑”小區里,來自四川廣元的農民工邵佳喜和66名工友,住在四面漏風的空樓里,每天只吃兩頓飯,等著討要被拖欠的170多萬元工錢;來自河南信陽、64歲的農民工黃憲委,為討要已被拖欠3年、涉及50多名農民工的67萬元工錢,住進位于鄭州的中泛置業有限公司的老總辦公室里一個多月;來自遼寧朝陽的王春義,在阜新經濟開發區帶著50多名農民工,討要被拖欠兩年的21萬元工資……
據悉,多地政府在制度安排上已有許多防止欠薪的規章辦法,但因種種原因執行不到位,效果大打折扣。
比如工資保證金制度,各地都要求工程單位按照項目總造價向政府繳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一旦企業欠薪,政府可動用保證金先行向工人支付。但在一些地方,企業找找關系,領導打打招呼,這筆錢就可以不交或少交;有的地方雖然收了錢,但由于勞動、建設等部門各管一段,“收易支難”,造成巨額資金躺在賬戶上“睡大覺”。
此外,一些應急救助制度也難以“落地”。山西省總工會用降低“三公經費”結余和各地財政配套款,籌集到9000多萬元的“討薪應急救助周轉金”,當發生欠薪時可以由這筆錢代發工資,后期工會再向債務人追索。不過,由于周轉金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滿足諸多前提條件,給動用帶來了難度。如何讓周轉金真正發揮作用,各地還需創新一些“接地氣”的可操作細則。
沈陽建筑大學教授劉亞臣認為,現行的建筑業合同將工人工資混雜在工程款中,容易造成建筑商對工資款的侵占和挪用。他建議,將工資款單列,不允許改作他用,開發單位和建筑商應當在主管部門的監督下設立專門賬戶。以這種方式保證農民工工資月清月結,防止事后追討難。
劉亞臣認為,農民工欠薪問題能否解決得好,關鍵還在于各地政府部門積極作為,真正關心和切實解決百姓冷暖問題。(執筆記者馮雷、王炳坤、孫仁斌,參與記者:孫亮全、李亞楠、雙瑞、徐博)(完)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農民工討薪 清欠 連環債 民工討薪命喪派出所 惡意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