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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變私安、警察兼家丁的現象當止
去年12月13日發生的山西警察打死河南討薪者的事件還未消停,又有媒體以圖文形式報道了一河南警察在去年12月26日當天竟然駕駛警車沖撞討薪者,用警車載著欠薪老板揚長而去的新聞。
媒體報道說,去年12月26號晚,河南當地一家房地產企業的老板被討薪者截住要錢,這時只見一人護住欠薪老板坐進一輛掛著“豫R3332警”牌照的警車,該人面對討薪者的封堵,未及關上車門便強行啟動警車,在撞倒一名討債者后,連續強闖兩個紅燈,直至2公里后被攔截。據查,駕駛警車者為河南省南陽市仲景派出所民警辛宏。媒體披露說,辛宏雖身為警察,但不僅擔任上述其“護駕”老板所在的房地產公司的副總經理職務,還曾經是另一家資產管理公司的股東。
如果媒體報道無誤,那么,按照相關法律,辛宏兼職的事實,已經令其喪失了作為警察的資格。但是,媒體報道說,當地公安機關只是對“護駕”行為進行了調查,對辛宏給予了黨內紀律處分以及相應的行政處分,并責令辛宏任職的仲景派出所做檢查。實話說,這樣的處理結果,不啻對警察兼職行為的容忍甚至縱容。
從辛宏“護駕”的決絕行為看,他已經不是把其在房地產公司的職務當兼職,而是把警察的職務當兼職。不僅如此,其駕駛警車為房地產公司老板服務的行為,顯然是以犧牲警方利益來“補貼”私方利益。這種主次相當分明的行為,已經充分表露了房地產公司的職務與警察職務在辛宏心中的各自權重。既如此,成全辛宏這樣腳踏兩只船、一心謀私利的人專心去干其心目中的主業,何惜之有?
警察在外兼職,或是腐敗的開始,或是腐敗的結果,二者必居其一,從沒有例外。這樣的警察“潛伏”在公安機關,公共利益就一定受損,國家公安機關的公共屬性就一定發生不利公眾的變化。并且,在兼職以外,更有膽大妄為者,還成為不法行當的保護者甚至幕后老板。前兩年在河南當地反腐敗進程中揭露出的眾多事實,已經再好不過地說明了這一點。
從正當性上講,一個警察,如果真有賺錢的天賦,大可脫去制服離開警察隊伍去發財。但是,實際上,誰都明白,類似辛宏這樣的警察,甚至警級更高的警察,如果沒了警察的身份,哪里還有什么地方會容其兼職?顯然,一個守法運營的企業,無論如何也不會讓一個現職警察來企業兼職。說穿了,找警察兼職的地方,看中的還是警察手中的權力,還是想用警察手中的公權力來謀非法之私利。
無論是打死討薪者的山西警察,還是開車沖撞討薪者的河南警察,都似乎成了欠薪老板的家丁。在這些警察身上,不要說什么社會正義和公平,不要說什么警察的宗旨和職責,他們連起碼的人間是非也沒有,連人類共有的同情心和憐憫心也沒有。他們不僅不維護公平正義,甚至反而助桀為虐,加劇了社會不公和非義。
公安機關內有這樣的警察,公安機關的職能就會在某種程度上發生變化,公共利益就會通過這些警察被不斷地輸入給不法得益者。因此,嚴肅警察紀律,純潔警察隊伍,保證公安機關的公共屬姓,就必須嚴查和嚴處涉嫌非法兼職、并在非法所兼職務中涉嫌違法的警察。
編輯:曾珂
關鍵詞:警車沖撞討薪者 警車載欠薪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