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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薪致死農婦家屬提交控告書 要求追究32人故意殺人罪等刑責
昨天上午,在山西討薪致死的農民工周秀云家屬與實名公益律師簽訂了委托書;下午,律師與幾名被打討薪農民工趕往山西省檢察院提交“控告書”,控告的人員多達32人。此前,周秀云的尸檢工作也已結束,結果預計本月底前出來。
死亡農民工尸檢過程家屬見證
1月5日下午,在太原武警醫院太平間的冰柜內躺了20多天的周秀云被抬出醫院,在太原另一家醫院的解剖室外,周秀云的丈夫及兒女被擋在門外。
據悉,受太原市人民檢察院委托,湖北同濟法醫學司法鑒定中心劉良教授一行8人鑒定團隊,負責對周秀云非正常死亡原因及其丈夫王有志損傷程度進行檢驗。太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通知死者家屬到場見證,并對尸體檢驗過程進行了錄音錄像。在解剖現場的死者的外甥晉心鋒說,“我進去全程見證了尸檢,當天14時許開始解凍進行尸檢,但由于尸體冰凍時間太長,直到19時才解剖完。”
公益律師團提交刑事控告書
昨天上午,周秀云的家人與多名公益律師簽訂委托書,委托幾名律師組成律師團共同代理該案件。3名律師分別是:北京悟天律師事務所的程海、山東泉舜律師事務所的王道剛、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的李勁松。
昨天下午,幾名律師帶著王奎林、李康等多名在派出所被毆打的農民工趕往山西省檢察院,提交了一份名為“請為被警察打死的討薪女工周秀云討回公道”的刑事控告書。昨天下午,山西省檢察院依法受理,在這份控告書上蓋上了公章。
控告倆民警涉嫌故意殺人
原告要求依法追究32名人員故意殺人罪(間接故意)、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等刑事責任。
控告書中稱,現有證據足以認定,排第一位的被控告人王文軍,在2014年12月13日17時許把周秀云毆打倒地,當時旁人無法實施救助,周秀云隨時死亡的后果常人可以預見。王文軍一直踩著周秀云頭發,周秀云被急救中心確診18時27分死亡之前一直未允許施救,放任其死亡結果的發生。其行為與周秀云死亡有因果關系,由故意傷害轉化為故意殺人,構成故意殺人罪。他對周秀云死亡起到主要作用,是主犯。王文軍現以濫用職權罪被羈押。
第二個被控告的是郭鐵偉。控告書中稱,郭鐵偉參與了王文軍對周秀云的毆打,對周秀云共同負有及時施救義務。因未施救,放任她死亡結果的發生,對周秀云死亡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也涉嫌共同故意殺人罪,系從犯。
原告認為包括所長在內的多名警察涉嫌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控告書中稱,民工討要工資,警察在明知他們沒有違法犯罪事實的情況下,王文軍、郭鐵偉、所長張某(負有領導責任),以及龍城派出所的其他多名警察,仍然對4名被害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達11小時,并有背銬、毆打等情節。
原告要求追責檢察長
要求依法追究太原市檢察院檢察長、太原市小店區檢察院檢察長玩忽職守責任。
控告書中稱,從2014年12月13日周秀云死亡到12月26日立案,其間13天。小店區檢察院、太原市檢察院已在12月13日接到小店公安分局報案、14日接到周秀云家屬報案,取得了錄像、證人證詞、視頻截圖等,未立案。直到12月26日網絡第一次大規模傳播周秀云被踩頭發和拽頭發的視頻后,才于當日匆匆立案,且是按與涉嫌犯罪事實相去甚遠的濫用職權罪立案。
要求河南省檢察機關管轄
控告書中稱,該案涉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4類犯罪,涉及人員多達32人,屬于重大犯罪案件。因太原市檢察院嚴重不履責,不能保證案件后續依法辦理,不應當再由其繼續管轄該案。由于擔心由山西省檢察院管轄本案也難以做到公正辦案。控告人請求山西省檢察院依法提請上級檢察院指定被害人的戶籍所在地河南省的檢察機關管轄。
回顧
農民工討薪派出所內死亡
死亡女農民工周秀云來自河南省周口市鄲城縣,今年47歲。她21歲的兒子王奎林說,從去年10月中旬開始,共有13個老鄉在太原“山西四建集團經貿龍瑞苑工程項目”工地打工,包工頭四川人周理品欠他們2.9萬元工錢,多次催要未果。
屏蔽此推廣內容2014年12月13日16時許,王奎林和3名工友來到工地北門,欲找項目部負責人討要工錢。但被保安攔在門口并發生口角及推搡,爭執中,保安打電話報警。他的父親王友志被警察按倒在地、強行上銬;母親周秀云抱著警察的腿懇求放人,在此期間便遭遇拽頭發、擰脖子等暴力侵害。“那個警察把我媽的頭狠命往下按,臉都貼到肚子上了”,母親仰面躺地長達1個小時。一名身材偏胖的警察用腳踩著母親的頭發,指責她“裝死”。
對此,太原市公安局2014年12月26日晚發布通報稱,民警處置過程中與阻攔的女農民工周秀云有肢體沖突,涉嫌違反公安機關接處警相關規定,處置不當,發生周秀云非正常死亡事件。
據新華社 《大河報》 (記者 朱長振)
編輯:曾珂
關鍵詞:山西討薪死亡農婦 家屬提交控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