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理論文件>民主監督民主監督
提高政協民主監督組織化程度
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是一種政治監督。推進基層政協民主監督必須從講政治的高度,提高組織化程度。結合基層政協履職實踐,筆者認為,目前基層政協民主監督組織化建設有認識不到位、機制不健全、載體不完善、效果不明顯等問題。基層民主監督與群眾期望、社會需求還有一定距離。對此,筆者建議,提高基層政協民主監督組織化程度要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一、 加強組織領導
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就深化改革、發展協商民主提出新要求。基層政協要借勢借力,積極主動爭取黨委對民主監督工作的重視和支持,出臺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文件,進一步規范和明確民主監督的內容、形式、程序、要求,進一步強化民主監督的組織保障、能力建設,形成黨委領導政府支持統籌協調的領導機制。
二、 健全工作機制
完善信息機制。充分運用先進的信息手段,及時發現和掌握經濟社會發展的最新情況,讓政協委員第一時間掌握黨委、政府的重點工作;要通過舉辦專題報告會、印發資料等多種渠道,幫助委員知“政情”;組織委員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引導委員知“民情”;組織委員外出考察學習,開闊視野,引導委員知“外情”,從而較好地實現信息對稱,達到資源共享。
規范運行機制。以制訂和實施民主監督年度計劃為抓手,規范基層政協民主監督運作機制。一是制訂計劃。每年初基層政協根據黨委、政府總體工作部署,起草好年度民主監督工作計劃,報黨委同意后組織實施。二是明確方案。根據工作計劃,選擇合適的民主監督形式,擬定工作方案,明確監督工作的具體內容、步驟及要求,明確監督工作人員。三是開展培訓。對參與民主監督的委員進行培訓,使其掌握民主監督的性質、程序、方法和內容,熟悉有關規定和政策。四是實施監督。在具體實施民主監督工作的過程中,組織委員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廣泛征集各方面意見,充分與被監督單位進行協商,提出既具有針對性又具有操作性的意見建議。五是落實反饋。被監督部門要對存在的問題認真進行整改,落實有關建議和措施,并將最終辦理情況以文件形式向黨委、政府和政協報告。六是結果運用。基層政協及時了解部門落實民主監督工作的情況,定期向其上級主管部門通報,并視情況通過新聞媒體公示。
強化激勵機制。要通過激勵和約束相結合,調動委員參與民主監督的積極性,切實發揮委員在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主體作用。政協委員參加有關民主監督會議、培訓、活動,提出監督意見建議等情況要作為委員履職評議內容之一,并作為評選“優秀委員”的必要條件。同時,組織各專委會、界別小組、民主監督小組不定期開展工作交流,推動政協的民主監督工作更加扎實有效地開展。
三、 完善監督形式
完善傳統監督形式。對視察監督、民主評議監督、選派民主監督員監督、對口監督等基層政協運用較多、較為規范的民主監督形式,重點在完善深化上作文章。監督選題可由政協根據黨委、政府全局工作部署向黨政部門、政協委員、社會各界征集;監督內容可由面面俱到轉向某項具體工作,提高監督的針對性;監督重點可由工作性層面問題轉向監督整改執行的問題,提高監督的實效性。
探索創新大監督網絡。重視運用網絡等信息化載體強化反映社情民意監督,通過主流媒體網站上開設網絡民主監督窗口或相關欄目,就黨政中心工作或者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網上評議、問題反映以及建言獻策等監督活動。探索建立政協與人大、紀檢、監察聯合監督機制,通過聯合人大開展調研視察,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從不同角度、不同側面提出意見和建議;把政協委員納入紀檢監察黨風廉政監督員、政府行風評議員、效能監督員隊伍,形成聯合監督力量。
(作者系浙江省富陽市政協主席)
編輯:付鵬
關鍵詞:人民政協 民主監督 政治監督 政協民主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