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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外企行賄:既要嚴懲行賄者 更不能放過受賄人
據報道,取得我國首張直銷牌照的雅芳中國公司承認在華行賄,同意向美國支付1.35億美元了結案件。雅芳在華行賄多年,美國罰中國卻不罰,這一怪象引發眾多博友熱議。博友認為,我國相關部門必須及時亮劍,進行反商業賄賂調查并加大打擊力度,完善相關法律并制定《反商業賄賂法》,讓在華外企不敢行賄。
外企在華行賄并不鮮見
有博友稱,雅芳行賄中國官員違反中國法律,為什么沒公布雅芳賄賂了哪些機構部門,反而是美國先查出雅芳賄賂犯罪行為,讓人感到奇怪。
“其實,類似事情并不新鮮,在雅芳案之前,包括很多國際大牌企業在內,都在華傳出了腐敗賄賂事件,諸如家樂福、西門子、朗訊等等。涉賄藥企就更多,比如葛蘭素史克、強生、輝瑞等。輝瑞更是因商業賄賂曾被美國司法部門處以23億美元的巨額罰單。”博友“薛永民觀察”表示。
有博友認為,近年來外企在華行賄似乎陷入怪圈,國外司法部門發布相關案件公告,調查并處罰后,企業在中國國內卻沒有為行賄擔責。
加快制定《反商業賄賂法》
“這個事情不能一直沒有個說法。”博友“傳媒老王”表示,雖然“雅芳賄賂門”已經曝光6年,但至今也不知道雅芳到底賄賂了哪些官員,更不要說受賄者被追究刑事責任了。
博友“夜半挑燈看吳鉤”表示,應加大對行賄者的處罰力度,讓外企在中國老老實實、安分守己,完全憑借自己的實力打拼。
博友“葉娜”認為,對于跨國公司在中國的行賄行為,有關部門不僅對行賄方沒有任何動作,就連受賄者也鮮見曝光或受查處。在這背后,我國沒有《反商業賄賂法》,在打擊商業賄賂上就顯得捉襟見肘,力不從心。
相關部門必須亮劍
“雅芳行賄在中國沒事,有關部門應該對社會有個交代。”博友“肖瀟”表示,因為雅芳行賄不是發生在美國,而是發生在中國,對于外企在華行賄一事,不能只看到美國方面的嚴厲查處,更要看到中國方面的嚴厲查處。
博友“財經論道”認為,雅芳行賄中國官員,破壞了中國市場競爭公平性,司法機關在打擊外企行賄方面也要有“打老虎”的決心。
博友“梁貴怡”認為,相關監管部門不能再“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必須亮劍,也應對類似案件進行嚴厲查處并進行信息公開,讓所有企業在透明開放的環境中公平競爭。
博友“巍巍青山”表示,行賄者為什么敢行賄?受賄者為什么敢受賄?這是制度設計的問題。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堵住制度漏洞,落實監督執行是關鍵。
編輯:羅韋
關鍵詞:行賄 中國 外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