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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西北“全能神”兩重要骨干被判刑 利用書刊及電子文本宣揚邪教
新華社沈陽12月10日電(記者范春生)遼西北“全能神”邪教組織兩位重要骨干成員張樹芝、耿玉琴積極發展邪教成員,并利用書刊及手機內存卡、閃存卡、播放器等電子文本大肆宣揚邪教。遼寧省朝陽市雙塔區法院10日發布一審判決書,認定此二人構成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和有期徒刑4年。
本案的第一被告人張樹芝今年44歲,小學文化,朝陽市下轄北票市人,另一名被告人耿玉琴63歲,小學文化,朝陽市雙塔區人。因涉嫌邪教犯罪,倆人于2013年7月30日被逮捕。
法院經審理查明,張樹芝、耿玉琴長期信奉“全能神”,并分別在“全能神”邪教組織中擔任遼西北地區重要骨干成員、重要家庭接待成員等職務,積極發展邪教成員和傳播大量邪教宣傳品,并宣揚“只有全能神是真神”“現在災難來了,只有信仰全能神才能躲過災難”等思想。公安機關于2013年6月22日對“全能神”邪教組織重要成員實施統一抓捕行動,張樹芝、耿玉琴落網。民警在張樹芝隨身攜帶的包內搜查出大量存有“全能神”邪教組織相關信息的手機內存卡、SD卡及播放器閃存卡等物品,并予以扣押;在耿玉琴家中搜查出并扣押關于“全能神”邪教組織的書籍184本、手機內存卡、MP5閃存卡及存有“全能神”內容的播放器閃存卡等物品。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樹芝、耿玉琴利用傳播邪教書刊、內存卡、播放器等電子文本,宣揚邪教,破壞法律及行政法規實施,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為此,判處張樹芝有期徒刑7年,判處耿玉琴有期徒刑4年。(完)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全能神 邪教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