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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赴滬調研司法改革 對法官提出更高要求
原標題:辜勝阻赴上海調研司法改革并出席大學智庫論壇
12月5日至6日,全國人大常委、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民建中央副主席辜勝阻帶隊就人民法院如何貫徹落實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推進司法體制改革赴上海調研。
調研組一行參觀了寶山區人民法院法庭建設,并聽取了寶山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方彤關于寶山區法院的基本情況以及積極穩妥推進司法改革試點工作的有關內容的介紹。辜勝阻副主席就司法體制改革有關問題與對方進行了深入交流,并指出,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權力會更大,但是責任也會更多,所以對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喬亨利、寶山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唐春雷,寶山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金正華、寶山區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須桃根參加了調研活動。
在滬期間,辜勝阻副主席還出席了首屆中國大學智庫論壇開幕式并做了題為“依憲治國下的政治文明與法治經濟”的主題演講。辜勝阻副主席指出:四中全會開啟了我國依法治國的新時代。依憲治國是依法治國的基石,是一場深刻的政治體制改革。依憲治國,首先要保障憲法規定的民權和人權;市場經濟本質是法治經濟,經濟治理最重要的則是保護產權,核心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依法放開市場“無形之手”,管住政府“有形之手”。西方的憲政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中國的法治則是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四位一體。為防止行政權侵犯司法權和立法權,有必要實現科學立法,讓人大主導立法,改變立法行政部門化的現狀。從行政權來說,法治強調依法行政、依法治官。四中全會提出要建立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以及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和責任的倒查機制,這兩項制度是依法治官的重大“籠子”。要構建科學有效的權力運行制約與監督體系,通過有效“放權、削權、分權、限權、監權、防止侵權”,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并防止政府官員對公民合法權利的侵犯。從司法權來說,法治強調防止訴訟特別是行政訴訟受到地方化和行政化的影響,排除行政公權力對司法的干預。四中全會提出要設立巡回法庭和跨行政區域的法院和檢察院,對于解決人財物和投票等因素對法院審判的干預有重要意義。法律的成效全靠民眾的服從。各級領導干部要認真履行守法責任,帶頭守法。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依法治國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核心。
此次論壇由教育部、上海市人民政府主辦,復旦大學和智庫論壇秘書處主辦,主題為“建設法治中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來自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法學會的相關部門領導和高校知名專家作了專題報告。
編輯:楊雅婷
關鍵詞:司法 副主席 調研 改革 智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