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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政協重點提案關注校外教育培訓機構亂象
政協重點提案關注校外教育培訓機構亂象
對我市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要進行有效監管,規范培訓市場。8月22日下午,市政協舉行重點提案督辦,就如何規范校外培訓機構聽取了市政府辦公室以及教育、民政、財政、文廣、物價、市場監管等部門的辦理工作匯報。市政協副主席黃潔明參加督辦。
隨著社會競爭的日趨激烈,越來越多的家長為了讓孩子成績優異并能掌握多方面的技能,不斷給孩子尋找校外的各類培訓機構。正是這種社會需求,使得針對中小學生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如“雨后春筍”般不斷興起。但目前我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魚龍混雜,良莠不齊,且大量無證辦學機構滋生。盡管市政府和相關部門今年分別出臺了《關于促進和規范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和《關于嚴禁公辦學校和在職教師組織參加社會培訓機構辦學兼職及針對中小學生的各類有償家教的通知》,但在具體實施中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和困難。在年初的市政協六屆三次會議上,民進舟山市委、農工黨舟山市委以及市政協委員馮小平、柴娜分別就規范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遞交了相關的提案,呼吁要加強監管。
下一步,我市將對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并抄送同級教育部門備案。已登記注冊后發現有違規行為的,相關部門將按各自的職責依法處理。
同時,教育、民政、消防、衛生等部門將以《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行政處罰法》等為依據加強日常監管。對“無證有照”、“有證無照”、“無證無照”等資質不全的培訓機構,建立聯動機制,開展聯合執法。此外,還將進一步加強對培訓機構管理人員依法辦學的培訓和法制教育,督促其在登記注冊的住所和經營范圍內從事培訓活動。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培訓 機構 教育 校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