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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且試且完善 全國政協委員曾建議調研
“以房養老”,且試且完善
6月23日,中國保監會發布《關于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指導意見》指出,將于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這意味著,“以房養老”政策正式落地。(6月24日《人民日報》)
在外國,“以房養老”早已不是新鮮事兒,加拿大、新加波、日本、英國等,早就有了這種養老模式。特別是美國,上世紀80年代就開始搞“以房養老”,如今“以房養老”日趨興旺。而在中國,“以房養老”也喊了多年,早在2003年,時任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總裁孟曉蘇就曾提議,設立反向抵押貸款保險;2006年,全國政協委員、時任建設部科學技術司司長賴明建議成立“以房養老”課題組進行調研;2011年,在全國召開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會上,民政部負責人表示,民政部將試推“以房養老”;直到2013年9月,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以房養老”終于進入實質層面。
7月1日,“以房養老”正式試點,這是我國養老模式的大膽改革。目前,我國養老模式主要有子女贍養、退休金、社保金。中國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老年人越來越多,現有的養老模式已經跟不上形勢,“以房養老”應運而生,將作為我國完善養老保障機制的一項重要補充。
“以房養老”試點,肯定面臨很多問題和困難。譬如,在法律制度方面,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政府層面的“以房養老”就很難推行;“以房養老”涉及民政、房管、人社、金融和保險機構等多個部門,沒有制定具體的政策和細則,工作推動困難重重;“以房養老”需要透明、公正的法治環境,如何保證“以房養老”牽涉到的行業和部門都能公平公正地經營、管理和執法,在當前法治不健全的條件下是個極大的挑戰。還有對世人根深蒂固的“養兒防老”觀念的沖擊、金融機構對房價下行的擔心、養老機構收費和服務的反差、住宅用地70年產權年限的制約等,都是“以房養老”必須邁過的一道道坎。
萬事開頭難。“以房養老”邁出了萬里長征的第一步,就應該本著“且試且完善”的原則推行。改革不可能一帆風順,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問題和困難總是有辦法克服的。認準了“以房養老”這種模式,就該大膽試、大膽闖、不爭論、不折騰,不斷總結經驗和教訓,進而不斷完善和推廣。待到山花浪漫時,她在叢中笑。“以房養老”要迎來“山花浪漫”的那一天,需要全社會和每個人都為之努力。如果大家七爺子八條心,各吹各的調、各喊各的號,“以房養老”很可能會半途夭折。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養老 完善 全國政協 政協委員 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