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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柳州原政協委員殺人案:原告拒賠償求判死
廣西柳州原政協委員殺人案:原告拒賠償求判死
中新網柳州6月12日電(周瀟男) 經過連續8個小時的審判,原廣西柳州市柳南區政協委員王逸環涉嫌持刀殺害柳州市柳南區人大代表葉建純一案,12日下午庭審結束。原告一代理律師當庭表示拒絕被告的經濟賠償,請求法庭能夠依法判處被告死刑立即執行。
6月12日,柳州市中級人民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因經商產生矛盾,原廣西柳州市柳南區政協委員王逸環涉嫌持刀殺害該市柳南區人大代表葉建純一案。當日庭審中,受害人親屬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人賠償受害人親屬各項損失合計人民幣1.355億元。
被害人葉建純生前系柳州市柳南區人大代表,名下有數十家工廠、子公司,擁有員工3000多人,總資產超10億元人民幣。
被告人王逸環系柳州市柳南區原政協委員、柳州市某商會秘書長,其與妻子王某均在廣西柳州經商,與葉建純同為浙江省樂清市人。
據檢方指控,2013年7月,王逸環、王某與葉建純因經商產生矛盾。同年8月6日,在柳州某家俱城樊某辦公室內,被告人王逸環持刀朝葉建純的頭部、胸腹部、背部連續捅刺數刀。在葉建純跑出辦公室倒地后,王逸環追上再次持刀捅割頸背部,造成葉建純當場死亡。
當日庭審,檢方和原、被告雙方辯護人就被害人是否有過錯、被告人何時去取裝有刀的背包以及被告人是否蓄意殺人等方面進行了激烈的辯論。
庭審上,被告人王逸環對當日的行為表示后悔,對檢方的指控提出異議,稱葉建純先拿折凳砸其肩部,其才拿刀出來反抗,并稱自己并非蓄意預謀,應鑒定為故意傷害致死。在做最后陳述時,被告人王逸環請求受害人家屬原諒,稱盡量在經濟上給予賠償。
原告代理律師當庭表示,被告人王逸環殘忍殺害葉建純,使葉建純旗下眾多企業經營陷入停頓,造成了無法估量的經濟損失,被告人王逸環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即使主張的經濟損失完全得到補償,也不足以彌補被告行為給原告精神造成的無法磨滅的痛苦。如果法庭能夠依法判處被告死刑立即執行,原告將放棄對被告的經濟賠償訴求。另一代理律師則當庭表示拒絕被告的經濟賠償。
經過連續8個小時的審判,主審法官宣布休庭,該案將擇日宣判。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王逸環 賠償 原告 政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