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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輪巡視整改情況公布:廣東最透明 山西最含糊
連日來,2013年中央第二輪巡視整改情況相繼公布。其中,廣東、吉林、安徽、國土資源部等4個地區和單位,至少有53名廳局級官員被查處。
去年10月底開始,2013年中央第二輪巡視工作相繼啟動,10個中央巡視組分別對吉林、山西、安徽、湖南、廣東、云南等6省和國土資源部、商務部、新華社、三峽集團等4個單位進行了巡視。近期,上述地區和單位陸續公開巡視整改情況。
截至發稿,包括山西、新華社等在內,已有6個地區和單位通報了整改情況。據中新網記者不完全統計,在業已公開的廣東、吉林、安徽、國土資源部等4個地區和單位中,至少有53名廳局級干部被處理。
——其中,廣東人數最多。根據通報,今年以來,查處廳級干部嚴重違紀問題38人,包括省政府原副秘書長、省海防打私辦原主任羅歐,廣東電網原總經理吳周春,省科技廳原副廳長王可煒等。
值得一提的是,廣東此次還“嚴肅處理茂名領導干部系列違紀違法案件中涉嫌行賄買官人員”。通報顯示,對茂名領導干部系列違紀違法案件中涉嫌行賄買官人員159人的組織處理已基本完成,其中,降職8人,免職63人,調整崗位71人,提前退休1人,誡勉談話16人。
——作為本輪巡視的兩個中央部委之一,國土資源部則處理了6名局級干部。根據通報,此次嚴肅查處了國土資源部法律中心主要負責人利用職權為子女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案件、中國地質調查局因公出國考察團擅自改變行程案件、中國地質科學院礦產資源所公款旅游和違規發放福利案件、中國地質科學院地質力學所公款旅游案件、國家土地督察廣州局利用督察機構權力和影響擅自向地方攤派資金和設立“小金庫”案件。
記者注意到,在上述6名干部中,包括5名正局級干部和1名副局級干部,他們均被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其中2名正局級領導干部還被免去職務。
——安徽則處理了5名市廳級干部。今年1-5月,安徽累計查處縣處級以上(含縣處級)領導干部案件82件,處分縣處級以上(含縣處級)干部76人。
其中,市廳級干部案件5件:六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委原書記、管委會原主任周耀,省旅游局原黨組書記、原局長胡學凡,滁州市委原書記江山,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院長楊謀林,滁州市蘇滁現代產業園管委會原主任、黨工委原副書記邢高。
——吉林的整改情況顯示,有4名廳級干部被立案調查。中央巡視組入駐以來,全省紀檢監察機關立案1986件,結案2292 件,給予黨政紀處分2347人,移送司法機關66人。
目前,吉林省紀委已對通化市委副書記、市長田玉林,省委黨校原常務副校長李小平,省農科院院長、黨委書記岳德榮,省司法廳副廳長趙洪興3名正廳級、1名副廳級干部正式立案,正在組織深入調查。
吉林的巡視整改,還關注到“個別副省級領導違規擔任金融機構董事長”的問題。通報顯示,在金融機構擔任領導職務的原副省級干部3人。其中,1人因個人嚴重違法違紀被處理;另外2名領導同志表示完全擁護中央和省委決定,均已辭去在企業兼任的職務。
此外,對于“近年來又安排多名退休廳級干部擔任國有企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享受雙重待遇”的問題,通報稱,除對省里安排到企業任職的2名退休廳級干部已經進行清理外,還排查出33名違規在企業兼職的省管干部,也都按規定進行了清理。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作為中央第六巡視組巡視的地方,山西雖然沒有說明廳局級干部被處理的數量,但在通報中明確指出,與上年同期相比,全省“處分廳局級干部數量增長100%”。
同其他被巡視地區和單位一樣,認真辦理中央巡視組移交案件線索的同時,山西還進一步加大自辦案件工作力度,嚴肅查辦貪污賄賂、“買官賣官”、徇私枉法、權錢交易、腐化墮落、失職瀆職等案件。截至4月底,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初核問題線索2834 件,立案3030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237人。
與2013年第一輪巡視整改情況通報相比,用大串數字說話、明確點出廳局級干部被處理情況,成為此輪整改情況通報的亮點。對于剩余地區和單位的通報,輿論抱以期待。(完)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中央第二輪巡視整改情況 廣東 山西 新華社 國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