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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澤民論統一戰線:民族工作
民族工作歷來是我們黨和國家十分重視的大問題。如何在新的形勢下,堅定不移地貫徹黨的民族政策,保持少數民族地區的穩定,使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盡早走上持續穩定、協調發展的軌道,大力發展教育、科技、文化事業,努力提高少數民族的科學文化素質,是一個具有重要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的大問題,關系到我國的長治久安和繁榮富強,必須高度重視。——江澤民:在聽取全國民委主任會議匯報時的講話(1990年2月15日),原載1990年2月16日《人民日報》。
大家都必須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的民族觀,堅持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基本立場、觀點、方法,去觀察、研究和處理民族問題。馬克思主義的民族觀,內容是很豐富的。這里不可能一一講到,我想著重提出以下幾點,請同志們根據實際情況,并結合新疆的工作,加強對黨員和干部進行宣傳教育。第一,各民族不分大小、歷史長短、發育階段高低,都應該一律平等,包括政治上的平等權利,發展經濟文化的平等權利,語言文字的平等地位。還包括尊重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等。堅決反對任何民族歧視,反對大民族主義和狹隘民族主義。第二,各民族沒有高低優劣之分,每個民族所以能夠作為一個民族而長期生息繁衍,都有自己生存發展的能力、優點和特點。發育階段的差別,經濟文化發展程度的差別,是歷史形成的。我們的任務就是要努力為少數民族提供更多更好的發展機會和條件,動員社會各方的力量真心誠意地幫助他們發展經濟和文化。實際上,這種幫助也是相互的,是互益互補、互利互惠的。第三,民族差別、民族問題將存在很長很長時間。民族消亡將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在民族未消亡以前,忽視民族差別和民族特點是錯誤的。同時應該看到,隨著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民族間共同性的東西在逐漸增多,這是歷史趨勢。我們堅決反對人為地去消滅民族差別,同時歡迎和提供民族間相互親近,相互學習,大力促進和加強相互的經濟文化聯系和兄弟情誼。對于共產黨員來說,在密切聯系本民族群眾,熱愛本民族,及時反映本民族要求和意見的同時,也要積極聯系其他民族群眾,熱愛社會主義民族大家庭中的所有成員,做促進民族團結的模范。第四,民族問題是社會總問題的一部分,革命時期是這樣,建設時期仍然是這樣。在消除了階級壓迫、民族壓迫之后,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和共同進步,是馬克思主義民族政策的根本立場,也是工人階級只有解放全人類才能解放自己這一原則所要求的。要按照國家扶持與自力更生相結合的方針,大力推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經濟文化事業,解決歷史上遺留下來的貧困落后問題,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和共同進步。第五,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根本制度,《民族區域自治法》是以法律形式把這種制度確定下來的一項基本法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既能發揮各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積極性,又保證了中央必要的集中和祖國的統一。它把民族因素同區域因素、政治因素同經濟因素恰當地結合了起來,具有強大的生命力。我們要繼續認真貫徹落實《民族區域自治法》,不斷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我相信,只要我們堅持按照以上原則去認識和處理民族問題,做好民族工作,各民族的關系必將愈來愈鞏固,我們社會主義的民族大家庭就能夠經得起任何風浪的考驗。——江澤民:《必須樹立馬克思主義的民族觀和宗教觀》(1990年9月1日),《新時期宗教工作文獻選編》,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8月第1版,第181—182頁。
我國有55個少數民族,人口近1億,陸地邊疆絕大部分地區是少數民族聚居區。民族自治地方地廣物博,面積占全國總面積的64%。全國的絕大多數縣、市都有兩個以上民族共居。這是我國的基本國情之一。我們必須從振興中華民族的高度,從鞏固和發展我國社會主義事業的高度,充分認識民族工作的長期性、復雜性和重要性。
大家知道,民族、階級、國家都有自己產生、發展和消亡的客觀規律。隨著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各民族互相學習、互相影響,共同因素會不斷增多,但民族特點、民族差異將長久存在。只要有民族存在,就有民族問題存在。民族問題既包括民族自身的發展,又包括民族之間,民族與階級、國家之間等方面的關系。在社會歷史發展的長河中,民族問題對過去、現在和未來社會,都具有重大的影響。
社會主義時期是各民族發展繁榮的時期,社會主義條件下的民族關系基本上是勞動人民之間的關系,但民族問題依然復雜,民族工作的任務依然繁重。一是各民族政治上的平等實現后,在經濟、文化發展上的差別依然存在,舊社會在民族問題上的遺毒不是短時期內可以完全消除的。二是各民族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具體權益,主要是經濟權益方面,民族之間仍會發生一些矛盾和糾紛。三是在風俗習慣和語言文字等方面,由于相互了解或尊重不夠,也容易造成某些誤會和糾紛。四是民族問題在一些地方往往和宗教問題交織在一起,如果對宗教問題處理不慎或不當,也會影響民族關系甚至釀成沖突。五是由于種種原因,有些人有時會做出傷害民族感情、損害民族團結的事,甚至違法犯罪。尤其值得我們警惕的是,國際敵對勢力明目張膽地支持我國內部的極少數分裂主義分子,正在加緊對我們進行滲透、破壞和顛覆活動。利用民族問題打開缺口,是國內外敵對勢力進行和平演變的重要手段。在這種錯綜復雜的情況下,我們更應該高度重視民族問題,采取正確的方針政策,認真妥善地加以解決。——江澤民:《加強各民族大團結,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攜手前進 》(1992年1月14日),《新時期統一戰線文獻選編(續編)》,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384—386頁。
我們黨運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觀察和處理民族問題,在幾十年的實踐中,形成了一系列基本的觀點和政策。這主要是:民族的產生、發展和消亡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民族問題將長期存在;社會主義階段是各民族共同繁榮興旺的時期,各民族間的共同因素在不斷增多,但民族特點、民族差異將繼續存在;民族問題是社會總問題的一部分,民族問題只有在解決整個社會問題的過程中才能逐步解決,我國現階段的民族問題只有在建設社會主義的共同事業中才能逐步解決;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歷史長短、發展程度高低,都對祖國的文明做出了貢獻,都應該一律平等,應該加強各民族人民的大團結,維護祖國的統一;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是社會主義時期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務,各民族要互相幫助,實現共同進步和繁榮;民族區域自治是中國共產黨人對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的重大貢獻,是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基本制度;努力造就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備的少數民族干部隊伍,是做好民族工作和解決民族問題的關鍵;民族問題和宗教問題在一些地方往往交織在一起,在處理民族問題時,還要注意全面的正確地貫徹落實黨的宗教政策。——江澤民:《加強各民族大團結,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攜手前進 》(1992年1月14日),《新時期統一戰線文獻選編(續編)》,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396—397頁。
在民族問題上我想強調三句話:一是繼續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的民族關系,二是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三是加快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江澤民:《在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的講話》(1993年11月7日),《歷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概況和文獻(1988—1998)》,華文出版社1998年9月第1版,第160頁。
民族、宗教無小事。全黨都要充分認識民族問題的長期性、復雜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視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對當前存在問題的潛在危險性,要十分警覺,切不可掉以輕心。當然,也不要把問題看得過分嚴重,以致草木皆兵,驚慌失措。——江澤民:《在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的講話》(1993年11月7日),《歷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概況和文獻(1988—1998)》,華文出版社1998年9月第1版,第160頁。
我們黨處理民族問題的政策和制度,既全面考慮了我們這個多民族的統一國家走上社會主義道路的基本事實,又全面考慮了我國56個民族在發展水平和文化風俗上存在多樣性與差異性的基本事實,既深刻總結了我國歷史上處理民族問題的經驗教訓,也積極借鑒了世界上一些國家處理民族問題的經驗教訓,因而具有歷史和現實的科學依據。這些正確的政策和制度,保證了我國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的形成和鞏固,保證了各民族在共同發展、共同繁榮的道路上不斷前進,保證了我們多民族國家的政治統一、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這些基本政策和制度是我們的重要政治優勢,是我們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證,必須繼續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任何時候都不能有絲毫動搖和改變。——江澤民:《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暨國務院第三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上的講話》(1999年9月29日),原載1999年9月30日《人民日報》。
我們堅持民族平等原則,重視發展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和社會事業,尊重各個民族的風俗習慣,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在各民族人民之間形成了平等、互助、團結、合作、促進共同繁榮的良好關系。——江澤民:《世代睦鄰友好,共創美好未來》(1996年12月2日),原載1996年12月3日《人民日報》。
全國所有民族,無論人數多少,歷史長短,發展程度高低,都是祖國大家庭平等的一員,都具有平等的政治地位,都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各項權利。——江澤民:同全國政協民族宗教界委員座談時的講話(1999年3月4日),原載1999年3月5日《人民日報》。
我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各民族之間的團結合作是一個關系到國家前途和命運的重大問題。我們要繼續貫徹執行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和各民族共同發展、共同繁榮的方針,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保障民族自治地方充分行使自治權利,妥善處理國家整體利益與民族區域利益的結合,大力發展我國平等團結、互助友愛的社會主義新型民族關系。——江澤民:《努力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1990年6月11日),《新時期統一戰線文獻選編(續編)》,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236頁。
按照黨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區域自治法》,正確處理好民族關系,不斷增強民族團結,是任何時候都必須高度重視的大問題,不可有絲毫的松懈和忽視。我們偉大的中華民族,是由五十六個民族構成的,在我們祖國的大家庭里,各民族之間的關系是社會主義的新型民族關系,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江澤民:《必須樹立馬克思主義的民族觀和宗教觀》(1990年9月1日),《新時期宗教工作文獻選編》,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8月第1版,第180頁 。
歷史發展表明: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則政通人和、百業興旺;國家分裂、民族紛爭,則喪權辱國、人民遭殃。中國是這樣,外國也是這樣。——江澤民:《加強各民族大團結,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攜手前進 》(1992年1月14日),《新時期統一戰線文獻選編(續編)》,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386頁。
我國歷來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在漫長的歷史發展中,經過長期的錘煉,形成了具有強大內聚力的中華民族。把我國各民族維系于一個統一的大家庭中而又世代傳承的紐帶,主要有三個:一是國家的長期統一;二是各民族相依共存的經濟文化聯系;三是近代以來各民族在抵御外來侵略和長期革命斗爭中結成的休戚與共關系。——江澤民:《加強各民族大團結,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攜手前進 》(1992年1月14日),《新時期統一戰線文獻選編(續編)》,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393頁。
我們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社會主義國家,在民族平等的基礎上加強民族團結和祖國統一,是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之所在。如果國家不統一,民族不團結,就沒有社會的穩定,就無法進行經濟建設,各民族也就不可能實現共同發展。中華民族經歷了幾千年交融的過程,各族人民在彼此交往特別是近百年反對共同敵人的斗爭中,發展了休戚與共、相互依存的親密關系,各民族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誰也離不開誰。在新的歷史時期,我們要不斷加強各民族人民的平等、互助、團結、合作,促進共同繁榮。唯有這樣,國家的統一才能穩固,中華民族才能振興,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宏偉目標才能順利實現。——江澤民:《在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的講話》(1993年11月7日),《歷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概況和文獻(1988—1998)》,華文出版社1998年9月第1版,第160—161頁。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把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繼續推向前進。每個共產黨員和領導干部,都要做民族團結進步的模范。——江澤民:《在國務院第二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上的講話》(1994年9月29日),原載1994年9月30日《人民日報》。
要維護和加強全國各民族的大團結,就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反對民族分裂,維護祖國統一,是國家最高利益之所在,也是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之所在。——江澤民:在新疆考察工作時的講話(1998年7月9日)
新中國成立和社會主義制度確立以后,全國各族人民成為國家和社會的主人,真正掌握了自己的命運,實現了各族人民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這是各民族大團結,各民族人民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的堅實政治基礎。民族特點和民族差異將長期存在。我們既不能忽視民族特點和民族差異,也不能人為地擴大民族差別。全黨同志必須把加強民族團結、促進各民族共同發展和共同繁榮,作為整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民族工作的行動綱領。——江澤民:《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暨國務院第三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上的講話》(1999年9月29日),原載1999年9月30日《人民日報》。
中華民族歷來珍惜各民族大團結和祖國統一。中國的五十六個民族,從古代開始就在華夏大地上勞動和繁衍,經過長期的相互幫助、相互學習,形成了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維護中華民族的團結統一,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根本基礎,是全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新中國成立以后,中國在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各民族的權益受到憲法保障,民族地區的經濟社會不斷發展,各民族之間的平等、團結、互助關系不斷加強。中國各族人民堅決反對任何企圖分裂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圖謀。中國民主革命的偉大先行者、中國國民黨的創始人孫中山先生早就指出:“中國是一個統一的國家,這一點已牢牢地印在我國的歷史意識之中,正是這種意識,才使我們能作為一個國家而被保存下來。”——江澤民:在英國劍橋大學的演講(1999年10月22日),原載1999年10月23日《人民日報》。
建國以來,我們把馬列主義的民族理論與中國民族問題的實際相結合,堅持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制定實施了一整套民族政策,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解決民族問題的道路。實踐證明,我們這條道路是正確的,是完全符合我國國情的。一些堅持搞資產階級自由化的人鼓吹什么聯邦制,是根本違背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和意志的,這種主張是歷史的倒退,因而是根本行不通的。——江澤民:《在全國少數民族地區扶貧工作會議上的講話》(1989年9月20日),《新時期統一戰線文獻選編(續編)》,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134頁。
我們全面推行了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這種制度把國家的集中統一與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區域自治有機結合起來,把政治因素與經濟因素有機結合起來,是完全適合我國國情的解決民族問題的基本制度,是我們黨和各族人民的一個偉大創舉。全國先后建立了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24個自治縣。在少數民族散居地區,還建立了1700多個民族鄉。1984年又頒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這對于保障少數民族充分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對于促進民族地區的發展、邊疆的穩定和維護國家的統一,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江澤民:《加強各民族大團結,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攜手前進 》(1992年1月14日),《新時期統一戰線文獻選編(續編)》,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382頁。
民族區域自治,是我們黨正確處理民族問題的一項基本政策和國家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它既能保證少數民族在自己的聚居區內實現當家作主的權利,又能保證國家的統一和中華民族的團結,以共同建設社會主義。經過幾十年的考驗,證明了這項制度是適合我國國情的,具有強大的生命力。要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當前的關鍵,是要全面貫徹《民族區域自治法》,建立和健全同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配套的法規體系和監督機制,使民族區域自治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中更好地發揮作用。——江澤民:《在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的講話》(1993年11月7日),《歷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概況和文獻(1988—1998)》,華文出版社1998年9月第1版,第161頁。
民族區域自治,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它把國家的集中統一領導與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區域自治緊密結合起來,具有強大的政治生命力,我們要始終不渝地堅持并不斷加以完善。任何時候都要正確把握維護國家統一與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關系,國家依法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利,民族自治地方要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并結合本地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要健全民族工作方面的法制,以利維護和促進民族自治地方的改革、發展、穩定的良好局面。——江澤民:《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暨國務院第三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上的講話》(1999年9月29日),原載1999年9月30日《人民日報》。
根據中央的有關政策和過去的經驗,促進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的發展,一是國家要繼續從財力、物力和技術力量方面予以幫助;二是民族地區和少數民族要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的精神;三是要加強沿海地區、內地發達地區同少數民族地區的橫向聯合;四是在制定政策時,要充分注意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特點,不要搞“一刀切”。——江澤民:在同中央黨校民族研究班學員座談時的講話(1991年6月26日),原載1991年6月27日《人民日報》。
現階段,我國的民族問題,比較集中地表現在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迫切要求加快經濟文化的發展。鄧小平同志早就說過,不把經濟搞好,民族區域自治就是空的。在新的歷史時期,搞好民族工作,增強民族團結的核心問題,就是要積極創造條件,加快發展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經濟文化等各項事業,促進各民族的共同繁榮。這既是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人民群眾的迫切要求,也是我們社會主義民族政策的根本原則。——江澤民:《加強各民族大團結,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攜手前進 》(1992年1月14日),《新時期統一戰線文獻選編(續編)》,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387頁。
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直接關系到我國整個現代化建設目標的順利實現。民族地區的現代化同全國其他地區的現代化,少數民族的振興同整個中華民族的振興,是密不可分、互相促進的。推動各民族發展進步和共同繁榮不僅是個經濟問題,而且是個政治問題。——江澤民:《加強各民族大團結,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攜手前進 》(1992年1月14日),《新時期統一戰線文獻選編(續編)》,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386頁。
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要獲得較快的發展,既需要國家的扶持和比較發達地區的幫助,更需要進一步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的精神,充分發揮和依靠當地各族人民的積極性、創造性,集中力量把經濟建設搞上去。要努力改善能源、交通、通訊等基礎設施。在改造現有產業、提高效益的前提下,根據國內外市場需要,積極開發資源,優化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實現良性循環。同時,要繼續抓緊做好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扶貧工作,爭取盡快解決少數民族貧困群眾的脫貧致富問題。——江澤民:《加強各民族大團結,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攜手前進 》(1992年1月14日),《新時期統一戰線文獻選編(續編)》,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388—389頁。
加快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對于增強民族團結,促進全國的現代化建設,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民族地區存在的矛盾和問題,歸根到底要靠發展經濟來解決。所以,我們處理民族地區的各種問題,都必須牢牢掌握經濟建設這個中心。要千方百計地加快民族地區經濟的發展,逐步縮小民族之間的發展差距,逐步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我國民族之間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上存在的差距,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少數民族地區由于原有基礎薄弱,在一段時期內,同發達地區的發展差距還可能有拉大的趨勢。這個問題應引起我們的注意,要加強研究,提出對策。鄧小平同志多次指出:走社會主義道路就是要通過一部分地區和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使全國各族人民逐步實現共同富裕,如果只是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富,而大部分地區大部分人仍然貧窮落后,那就不是社會主義。縮小發展差距要有一個過程,要經過長期的努力,不可能一蹴而就。為了加快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黨中央、國務院已經采取了一些措施。我們要通過政策調節,加強國家對民族地區的扶持和幫助。國家在少數民族地區建設的各種項目,都必須與當地少數民族的發展、繁榮結合起來。同時,經濟發達地區要加強對口支援,積極有效地幫助少數民族地區發展經濟和文化。少數民族地區要自力更生,發揮自己的優勢。要通過共同努力使發展差距逐步縮小,最終達到共同富裕。——江澤民:《在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的講話》(1993年11月7日),《歷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概況和文獻(1988—1998)》,華文出版社1998年9月第1版,第161—162頁。
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事業的本質要求在民族工作上的體現,也是黨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出發點和歸宿。民族地區地域廣大,資源豐富,潛在市場廣闊,戰略地位十分重要。在國家未來的發展戰略中,加快民族地區的發展將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這是逐步縮小全國各地區之間的發展差距、最終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要求,是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實現我國現代化建設第三步戰略目標的要求,也是加強民族團結、保持社會穩定、維護祖國統一的要求。總之,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發展,不僅是一個重大的經濟問題,也是一個重大的政治問題。全黨同志一定要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江澤民:《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暨國務院第三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上的講話》(1999年9月29日),原載1999年9月30日《人民日報》。
民族地區的發展,要努力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對外開放的新的歷史條件,堅持按客觀經濟規律辦事,堅持從本地區的實際出發,充分發揮地區優勢。國家要加大對民族地區支持的力度,同時通過政策引導吸引國內外資金、技術、人才等投入民族地區的開發。要重點幫助民族地區建設一批對經濟發展起重大作用的水利、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礎設施項目。合理開發和利用民族地區的資源,建立一些產業基地,使之成為促進民族地區和國家經濟增長的重要支點。開發這些資源和建設項目,一定要注意讓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得到利益和實惠。同時要注重民族地區生態環境的保護和建設,要把它放在與經濟發展同等重要的地位。民族地區的扶貧攻堅任務還比較艱巨,應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江澤民:《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暨國務院第三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上的講話》(1999年9月29日),原載1999年9月30日《人民日報》。
少數民族干部與本民族有著廣泛而密切的聯系,是我們黨做好民族工作的骨干力量。民族干部的狀況又是衡量一個民族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志。現在,少數民族干部已從1950年的1萬多名增加到206萬,形成了包括黨務、政務、經濟、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各方面人才的宏大隊伍。這些同志,為我國各民族的團結進步和民族地區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并越來越多地承擔起各項工作的重要責任。為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的需要,各級黨委要以更大的力量,進一步加強對少數民族干部,特別是中高級干部和各種科技、管理人才的培養。既要在數量上有計劃地擴大,更要在提高素質、改善結構上下大功夫;既要注意選任一批能在90年代起骨干作用的干部,更要注意選任一批跨世紀的優秀中青年干部。這是一項事關大局的重要工作,應作出規劃,分步實施,做出更顯著的成績,以保證各級領導權始終牢牢掌握在忠于馬克思主義的人手里,保證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不斷前進。——江澤民:《加強各民族大團結,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攜手前進(1992年1月14日),《新時期統一戰線文獻選編(續編)》,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392—393頁。
要進一步加強對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滿腔熱情地關心少數民族干部隊伍的建設,按照干部隊伍的“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制定培養計劃,積極選拔優秀中青年少數民族干部進入各級領導班子,尤其要重視高、中級領導干部的培養和選拔。要通過開展以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為主要內容的黨性黨風教育,努力提高他們的思想政治素質。同時,要努力改善干部隊伍的結構,培養更多的適應民族地區建設需要的科技人才和經濟管理人才。
民族地區的漢族干部與少數民族干部團結奮斗,為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無論是少數民族干部還是漢族干部,都是黨和國家的干部,都要以黨和全國人民的事業為重,互相尊重、互相關心、互相學習、互相支持,共同為各民族群眾謀利益。——江澤民:《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暨國務院第三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上的講話》(1999年9月29日),原載1999年9月30日《人民日報》。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民族 各民族 少數民族 發展 江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