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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殼子”,更要改“里子”
近日,一位省人大代表展示了他制作的“行政審批長征圖”:一個投資項目從獲得土地到辦完手續,需經過30多個環節,蓋上百個章,最少歷時272個審批日。在中央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大形勢下,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的問題,令人深思。
嘴上改,行動上原地踏步,應全部改的偷工減料暗自打折,數量減了但服務質量不見提升,甚至將專業服務升級為變相審批,人為增設流程和關卡……這些現象的存在,充分說明了簡政放權的艱巨性。行政審批與部門利益息息相關,有些人之所以拼命抓住手中的權力不放,說到底還是對“被人求”的良好感覺念念不忘,對服務對象的“燒香磕頭”戀戀不舍。
行政審批改革是政府部門的自我革命。要真正做到中央要求的變“紙上談兵”為“下馬服務”,就不但要改“殼子”,更要改“里子”,不單減數量,還要切實減掉看不見的流程和環節、提高服務質量和審批效率,讓權力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徹底杜絕公權私用和不作為的亂象。
編輯:付鵬
關鍵詞:殼子 里子 審批